欧洲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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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旗帜 | |
格言: 异中求同(又译:由多元中求统一) (拉丁语:in varietate concordia [1]) | |
官方语言 | 捷克语、丹麦语、德语、爱沙尼亚语、希腊语、英语、西班牙语、法语、意大利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匈牙利语、马耳他语、荷兰语、波兰语、葡萄牙语、芬兰语、瑞典语、斯洛伐克语、以及斯洛文尼亚语 |
首都 | 布鲁塞尔为多数主要机关驻地 |
欧洲理事会轮任主席国 | 沃尔夫冈·许塞尔 |
欧洲委员会主席 | 巴洛佐 |
欧洲议会议长 | Josep Borrell |
面积 - 总面积 - 水域面积百分比 |
按一国算则列世界第7位 3 892 685 km² xx% / Negligible |
人口 - 总人口(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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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国算则列世界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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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生产总值 - 总数(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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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国算则列世界第1位 |
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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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
货币 | 欧元² |
时区 | UTC 0 to +2 |
欧盟盟歌 | 欢乐颂 |
国际域名缩写 | .EU.INT, .EU |
长途电话代码 | 成员国分布在3字头和4字头区域 |
(1) 另参见欧洲联盟在其各个官方语言中的名称:欧盟官方语言名称列表 |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英語:European Union,EU;法語:Union européenne,UE;德語:Europäische Union,EU)前身为歐洲共同體,由原欧共体成员国家根据《欧洲联盟条约》(也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组成的国际组织,現拥有25個会员国。
欧盟是世界上最有力的国际组织,是一個超國家組織,故此某程度上類似一個國家,它的最高法律是2003年通过、2004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入盟条约》(Treaty of Accession 2003)。
有法律学者认为不应把欧盟看做国际组织,應看成独特的实体(sui generis entity)。
目前有关欧盟的主要议题是欧盟的扩大、制定欧盟宪法及英国加入欧元区。
- 1993年11月1日,获得欧洲共同体所有12个成员国批准后,《欧洲联盟条约》隨即生效。欧共体仍是欧洲联盟首位、最重要的基础。欧共体的称呼将继续使用,尤其是在某些法律性文件中,如在建立欧共体条约的基础上签署的正式法案。
起初推动欧盟建立的是二战后对损失惨重的欧洲重建的渴望,以及防止欧洲再度陷入战争泥潭。这个主体最初是共同市场,然后变成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之后是欧盟。欧盟已经从贸易实体转变成经济和政治联盟。
更多的资料,请参看:欧盟历史、欧洲议会、欧洲一体化。
目录 |
[编辑] 歷史
最初於1948年由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國組成的關稅聯盟,主要是免除關稅,開放原料、商品的自由貿易。
到1951年,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義大利、德國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ECSC),合作推動煤與鋼鐵的生產銷售。1957年六國在羅馬簽署《羅馬條約》(Treaty of Rome),1958年正式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EEC)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旨在創造共同市場,取消會員國間的關稅,促進會員國間勞力、商品、資金、服務的自由流通。
1965年六國簽訂《布魯塞爾條約》,並於1967年生效,歐洲共同體成立(EC)。
1972年後,愛爾蘭、英國、丹麥、希臘、葡萄牙及西班牙先後加入歐洲共同體。
1987年7月1日歐洲單一法案生效。1990年6月簽訂申根條約,消除過境關卡限制,使會員國間無國界,於1993年1月1日生效。
1992年1月簽訂《马斯特里赫特條約》,設立理事會、委員會、議會,逐步由區域性經濟共同開發轉型為區域政經整合的發展。
1993年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條約》生效,歐洲共同體更名為歐洲聯盟(EU),共同發展外交及安全政策,加強司法及內政事務上的合作。
1995年1月1日會員國增加瑞典、芬蘭和奧地利,並於1999年推出共同貨幣「歐元」,2002年1月1日正式啟用。
2004年第五次擴張,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維尼亞、馬爾他、塞普勒斯加入歐盟。
[编辑] 地位
歐盟是目前最強大的地區性國際組織。成員國已將部分國家主權交給組織(如貨幣、金融政策、內部市場、外貿),令歐盟越來越像聯邦制國家。然而歐盟還不是真正的國家,成員國依然是歐盟條約的最終裁決人,歐盟本身也無權行使各成員國的主權。
[编辑] 成員國
目前,歐盟有25個成員國。1950年的六個創建國為︰
19個成員國在后來一系列的擴大浪潮中加入︰
- 1973年︰ 爱尔兰、 英國和 丹麦
- 1981年︰ 希腊
- 1986年︰ 西班牙和 葡萄牙
- 1995年︰ 芬兰、 瑞典和 奥地利
- 2004年︰ 爱沙尼亚、 拉脫維亞、 立陶宛、 波兰、 捷克、 匈牙利、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马耳他和 塞浦路斯
- 2007年︰ 羅馬尼亞、 保加利亞
除了以上27國以外, 摩納哥、 安道爾等歐洲小國也與歐盟簽訂了特殊協議。
歐盟一部分成員國的海外領地,如 格陵蘭等,不是歐盟的一部分。
挪威曾于1972年和1994年兩次在國內進行加入歐盟的全民投票,均未被通過,因此至今沒有加入歐盟。
[编辑] 条约
[编辑] 扩大
- 主條目:欧盟扩大
欧盟的总面积是3,892,685平方千米。如果欧盟是国家的话,将是世界上第七大国家。到2002年10月为止,欧盟共有人口大约4.55亿。
欧盟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实体,2002年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628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10.383万亿美元),预計接下来的几个十年内,将随着更多国家加入而有较快增长——虽然新加入的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都低于欧盟的平均水平,并将使得欧盟在短期内平均总数有一定的下降。
欧盟公民人口(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公民都是欧盟的公民)位居世界第三位(在中国和印度之后)。
[编辑] 2004年擴大
2002年10月9日,欧洲委员会的《战略报告》(Strategic Report)建议把十个候选国于2004年纳入欧盟中,她们包括: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在这些国家与欧盟成员国进行谈判后,她们应邀加入欧盟的声明于2002年12月13日在哥本哈根发表,连同2003年4月9日欧洲议会的赞同票。
2003年4月6日,入盟条约由这10个新成员国和15个旧成员国于雅典签署。最后一步是由当前成员国和每个候选国对条约进行批准。对于前者,条约由成员国议会单独通过,对后者来说,条约首先要进行全民投票(塞浦路斯除外,因为该国有议会单独负责)。2003年的每个成员国的公投结果如下:
- 马耳他 - 3月8日 (54%同意)
- 斯洛文尼亚 - 3月23日 (90%同意)
- 匈牙利 - 4月12日 (83%同意)
- 立陶宛 - 5月10-11日 (91%同意)
- 斯洛伐克 - 5月16-17日 (92%同意)
- 波兰 - 6月7-8日 (77%同意)
- 捷克 - 6月13-14日 (77%同意)
- 爱沙尼亚 - 9月14日 (67%同意)
- 拉脱维亚 - 9月20日 (67%同意)
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投不赞同加入欧盟,根据条约,欧盟仍将把同意加入欧盟的国家加入到欧盟,而不把该国加入到欧盟中。这些国家已在2004年5月1日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
[编辑] 进一步扩大
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被推荐在2007年加入欧盟。另外,土耳其从1963年开始,就成为欧盟的准会员国,她也将被正式认为欧盟扩大的候选国。但是由於土耳其的人權紀錄和軍隊与政治的影響,她现在还没有被批准加入欧盟。但是欧盟鼓励其继续进行改革。
[编辑] 主要政策议题
- 欧盟宪法和新的决策机制
- 成员国间的自由贸易
- 一致的对外关税,以及一致的对外贸易地位
- 移除成员国家的边界控制(除了英国、爱尔兰和新加盟十国)参见《申根公约》
- 欧盟成员国任何国家的公民都可以自由在欧盟成员国内居住和工作,如果他们可以自给自足的话
- 允许欧盟任何国家的公民在当地政府和欧洲议会的选举中投票
- 成员国间资金自由流动
- 协调政府法规公司法律和商标注册
- 单一货币:欧元(除了英国、瑞典、丹麦和新加盟十国)
- 欧盟内部大范围的环境政策合作
- 共同的农业和牧业政策
- 在预防犯罪行为方面进行协作,包括分享情报,协调犯罪行为的定义
- 一个共同的对外政策是欧盟努力的目标,但是仍然有相当的一段路要走。欧盟在2003年对伊战争上的分歧表明了欧盟里这个目标还有多远的路程
- 一个共同的安全策略,包括建立一支60,000人的快速反应部队作为维和目的,一支欧盟军队和一个欧盟卫星中心(获取情报目的)
- 对收容和外来移民制定一致的政策
- 共同的附加税、消费税等等
- 援助不发达地区的基金
- 建立援助候选国和其他东欧发展中国家的资金
- 研究基金
所有这些目标取决于成员国之间的协调,而欧洲法律现在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成员国的法律体系中。所有的成员国都被要求在一个共同的欧洲法律框架内立法。
[编辑] 结构
欧盟法律包括了许多(重复的)法律结构,它是通过各种国际条约的签订所建立起来的。近些年来,欧盟不断致力将欧盟法律简化,并开始起草欧洲宪法。
[编辑] 欧共体在欧盟中的角色
“欧共体”是在欧盟成立之前对其成员国的称呼。今天该名称依然存在,但是意义已经改变。“欧共体”是欧盟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是最重要的支柱。(其他两个是欧盟共同外交政策和刑事方面的警察和司法合作)。欧共体是唯一一个以跨国运作为主的机构,是欧盟的主体,各欧盟组织(见下)都是欧共体的组成部分。
[编辑] 欧盟(及欧洲各大共同体)机构
- 欧洲议会(直选产生的民意机构,European Parliament)
- 欧洲委员会(欧盟执委会,European Commision)
- 欧洲理事会(欧盟各国部长理事会,the 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 the Council)
- 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 欧洲审计院(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
- 歐盟官方語言名稱列表
欧盟 - 条约、结构、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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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 | 1958年 | 1967年 | 1993年 | 1999年 | 2003年 | ? |
EC - 欧洲 委员会... |
欧 洲 联 盟 (EU) | |||||
歐洲煤鋼共同體 (ECSC) | ||||||
歐洲經濟共同體 (EEC) | 歐洲共同體 (EC) | |||||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Euratom) | ||||||
...欧洲委员会: ECSC, EEC (EC, 1993年), Euratom | 司法和内政事务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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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 & Judicial Co-operation in Criminal Matters (PJC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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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 (CFSP) | ||||||
巴黎条约 | 罗马条约 | 布魯塞爾條約 | 马斯特里赫特 條約 |
阿姆斯特丹 条约 |
尼斯条约 | 欧盟宪法 |
"欧盟三支柱" - 歐洲共同體 (ECSC, EC, Euratom), 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CFSP), 司法和内政事务部门 |
[编辑] 外部連結
- 欧盟官方网站 (20種語言)
- 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 (中文)(英文)
- 欧盟对华政策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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