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政策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多元文化政策是多民族社会用以管理文化多元性的公共政策,它采取官方手段在一个国家内部强制推行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宽容。
多元文化政策强调不同的文化各有其独特性,事关接纳其他民族时尤其重要。这个词最早在1957年用来描述瑞士的政策,在1960年代末期被加拿大接纳,并且扩散到其他英语国家。
目录 |
[编辑] 概要
广义地看,这个概念通常用来描述一个社会或者国家,由于移民而导致的文化族群的多重性。这一现象可能引发对民族特征稳定性的焦虑,也会引起对各方均可受益的文化交流。这类交流主要集中在文学、艺术和哲学,以及外在表现出的音乐、服装和饮食的彼此欣赏。
有一种看法是,多元文化可能消灭各国的国家主权,令人们预备接受单一的世界政府,即所谓全球化。但是社会普罗大众并不这样认为。
狭义上,可以指文化上截然不同的人们在同一个城市里共存。
[编辑] 官方多元文化政策
多元文化有时指政府政策的惯例。
对待移民团体和文化,一般有四种政策:
- 单一文化政策:非常接近民族主义,不接纳外来文化,对移民进行社会整合,将其吸收到本民族的文化之中。
- 领头文化政策:这是德国的东方学者Bassam Tibi构造的一种社会模式。在他的《没有特征的欧洲》(Europa ohne Identität)一书中,一个国家里的不同族群可以有各自的特征,但是必须支持作为社会基本核心概念的领头文化。在西方,这些基本概念是:民主,政教分离,启蒙思想,公民社会等。
- 熔炉政策:传统观念中美国是一个熔炉,无须政府干预,各种移民的文化自行熔为一体。
- 多元文化政策:与上述良种政策相比,多元文化政策的观点是,移民团体应该保留自身的文化,并且同其他的文化和平地交流。时至今日,这已经成为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英国的官方政策。相对于熔炉,多元文化政策又被称为不同种族共存的文化马赛克,或者文化色拉碗模式。
没有哪一个国家完全符合上述模式中的一种。例如,法国努力使本国文化适应移民群体,而加拿大有许多政策鼓励融合。
[编辑] 起源
1970年代,多元文化政策在几个国家逐渐被政府采纳。但是这么做的原因,各国之间又不尽相同。
在加拿大,1971年成立了皇家双语和双重文化委员会,这是一个用来平息加拿大说法语的少数民族(主要集中在魁北克省)不满情绪的政府机构。委员会的报告呼吁政府认可加拿大社会的双语和双重文化特性、并且制定政策保护这一特征。双重文化政策招致了来自各方的抨击。
右翼的进步保守党人认为双重文化政策是对统一加拿大主义的攻击。被魁北克民族主义所吸引的法裔青年人对此政策也不满意。除了英裔加拿大族群对这个政策感到不快,最大的反对声来自非英裔又非法裔的所谓第三力量。双重文化之说不符合西部各省的现实,因为当地的法语人口稀少,甚至比乌克兰语人口还少。人们争论说,应该把“双语、双重文化”改为“双语、多重文化”。
1971年10月8日,皮埃尔·特鲁多的自由党政府在下议院颁布了《双语框架内的多元文化政策实施宣言》,这是1988年7月21日正式被王室确认的《加拿大多元文化法案》的先驱,是加拿大成为多元文化国家的象征。这一政策被加拿大《1982年宪法》第27章《加拿大自由和权利法案》所支持。1984年布莱恩·马尔罗尼的保守进步党执政后,并未改变这个政策,虽然此前他们对该政策持批评立场。
[编辑] 实施
在世界范围内,官方实施多元文化政策的主要手段包括:
- 双重国籍
- 政府支持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报纸、广播电台和电视台
- 支持少数民族的假日和節慶活动
- 在学校、军队和社会各界接受民族传统和宗教服饰
- 支持世界各国的文化和艺术活动
- 鼓励少数民族在政治、教育和其他社会活动中有自己的代表
虽然多元文化政策与文化融合有矛盾之处,象加拿大这样的国家同时也鼓励结构性融合,鼓励移民社团加入大社会,学习主要语言,并且进入劳动力市场。
[编辑] 批评
多元文化政策同时受到来自左翼和右翼人士的批评。
[编辑] 一般批评
许多批评认为多元文化政策阻碍或延缓了社会整合及文化融合。这会导致经济差异从而使某些少数民族被排斥于主流政治之外。然而,某些政策如:激进地实施按比例、地区代表制而非一般选举,以及在选举投票机制中实施双语制度,均得到南辕北辙的效果。这样的做法或许鼓励了少数民族参与政治,增加了他们的代表性,但在另一方面,民主制度只有在公开辩论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而社会因语言被分割成小群体会导致公开辩论和内在团结的缺失。正是这样的分裂给民主的欧洲联盟的生存前景造成了疑惑。
对多元文化主义最强烈的批评来自艾茵·兰德,她惧怕自1960年代世界范围的种族复兴运动会导致种族巴尔干化,从而使现代工业化社会解体。她的哲学把多元文化主义和单一文化主义都看作是文化决定论的集体主义。兰德从哲学上否定集体主义,根据是:1 破坏自由意志;2 根据她的哲学,人的头脑刚出生是空白体。确实,人的头脑中在刚出生时并没有文化概念,文化是社会对其成员输灌的条件反射。多元文化主义的特点是,把某个身分的主张,从举国一致的身分中分割出来,允许少数民族文化的个人拥有比普通社会成员更多的选择自由。
另一来自右翼的批评,根据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和加拿大的经验教训,认为多元文化主义是对于人性的看法过于简单和乐观的乌托邦意识形态,因此具有与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和各类自由主义相同的弱点。多元文化主义只能在西方社会的都市里存在,在其余的地方则无法生存。某些多元文化主义的变形会造成文化团体之间权力和影响力的不均,因此或改变更大社会内的价值系统。对多元文化政策的实用主义批评包括:在加拿大、澳洲、新西兰和美国,老移民族群不能根据祖先的来源国而自称为英国人、法国人或斯堪的纳维亚人,而新移民群体却可以有多重民族身份。根据这个解读,在澳洲、加拿大和美国的少数民族对国家的效忠常受到猜疑,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日裔美国人。一些多元文化研究表明,在北美国家出生的少数民族或小型宗教团体成员更倾向于垮种族通婚,并且更热衷于参与所在国家的事务。他们拥有自己的文化身份,但是并不参与祖先国家的政治。对于社会价值观的选择存在挣扎心理的主要是欧洲国家,特别是历史上有单一文化传统的地区,少数民族在哪里会感觉到自身在政治和社会中被边缘化,但是这是在任何社会中都会出现的现象。
然而,某些文化的社区并不支持多元文化的价值观,比如在宗教信仰自由上,仅仅是关注自己行使权力,那么多元文化系统就会自我解体。在欧洲的原教旨主义穆斯林不尊重非穆斯林人士的宗教信仰自由,仅仅当他们需要修建新的清真寺或者要到公立学校里带头巾的时候才想起这个自由。于是,多元文化主义在价值整合上就失败了。
[编辑] 多元文化主义作为化解白种人权力结构的手段
马克思主义的反种族歧视观点认为,白人至上系统的根源来自内部结构中的帝国主义——即:通过剥削其他种族,在宗主国进行资本积累。一但种族主义成为政治经济学课题,合理的对策就是摧毁其结构基础——即“帝国主义”。
多元文化主义是这种方案的障碍,因为该理论认为社会中的种族主义根基不在于经济,而是文化或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