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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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神論(Deism)是十七到十八世紀的英國和十八世纪的法國出現的一個哲學觀點,主要是回應牛頓力學對傳統神學世界觀的衝擊。這個思想认为雖然上帝創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规则,但是在此之后上帝并不再对这个世界的发展产生影响。 自然神论者推崇理性原则,把上帝解释为非人格的始因的宗教哲学理论。又称理神论。由17世纪英国思想家L.赫尔伯特始创,著名代表有J.托兰德、D.哈特利、J. 普里斯特利等人,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人也都是具有一定唯物主义倾向的自然神论者。自然神论反对蒙昧主义和神秘主义 ,否定迷信和各种违反自然规律的 “奇迹”;认为上帝不过是“世界理性”或“有智慧的意志”;上帝作为世界的“始因”或“造物主”,它在创世之后就不再干预世界事务,而让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规律存在和发展下去;主张用“理性宗教”或“自然宗教”代替“天启宗教”。
今日我們聽到自然神論就會聯想到「神造了世界卻不照管護理這個世界,任其發展」。但是十七世紀英國人徹爾布里的赫爾伯特爵士提出的自然神論,是想證明我們人類對上帝的信仰是合乎理性,不需要來自聖經中神的啟示。他主張基督教是自然宗教,基督教有一些信仰的確已經超出了自然宗教,自然神論者把這些當作迷信的教士爭取信眾之作,不予接納。 自然神論者也反對「預言」的應驗和「神蹟」作為根據上帝存在的根據。吳爾斯頓嚴厲批評神蹟,他認為基督復活乃是其屍體被門徒所竊,結果他因此被關而死在獄中,不過舍洛克因此得到靈感,寫了一本《復活見證受審記》,將新約中的見證一一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