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語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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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語假名,是臺灣日治時期時,日本官方單位以日語假名拼讀臺灣話的假名系統,功用類似日文之振假名或現行之注音符號。
臺灣語假名主要以三部分構成,即假名、符號假名、符號。由於當時日語書面文都是使用片假名,臺灣語假名之書寫印刷亦皆以片假名為主。
臺灣語假名設計及編篡時,考量臺灣各地腔調之不同,故採廈門話為標準,所以出現泉州腔特有的母音,但臺灣大部分地區腔事實上不使用。
目录 |
[编辑] 假名
即日文中原有之假名,但臺灣語不使用-{ヤ}-、-{ユ}-、-{ヨ}-、-{ワ}-、-{ヰ}-、-{ヱ}-以及拗音:
-{ア イ ウ エ オ}- -{カ キ ク ケ コ}- -{サ シ ス セ ソ}- -{タ チ ツ テ ト}-
-{ナ ニ ヌ ネ ノ}- -{ハ ヒ フ ヘ ホ}- -{マ ミ ム メ モ}- -{ラ リ ル レ ロ}-
-{ヲ}- -{ン}-
-{ガ ギ グ ゲ ゴ}--{ザ ジ ズ ゼ ゾ}--{バ ビ ブ ベ ボ}--{パ ピ プ ペ ポ}-
但由於臺灣話有六種母音(白話字:a、e、i、o、ơ、u),較日語多一種。故既有假名-{ヲ}-、-{オ}-的發音被重新規定:
符號 假名 |
臺日大辭典原文注釋 | 白話字 | TLPA | PSDB | IPA | 備考 |
-{オ}- | - | ơ | oo | o | ɔ | 日語原音o̜ ̞或ɔ̜ ̝ |
-{ヲ}- | -{狭き「オ」}- | o | o | oi | o | 各地讀音不同 |
注意:-{ヲ}-(白話字:o)音在各地讀法有細微差異,臺北腔仍讀o、臺南腔讀ɤ。
[编辑] 符號假名
符號假名即另行新造之假名:
符號 假名 |
臺日大辭典原文注釋 | 白話字 | TLPA | PSDB | IPA | 備考 |
-{サ}- | -{「ツァ」の促りたる音、即ち(tsa)の音を表はす。}- | cha | ca | ca | ||
-{セ}- | -{「ツェ」の促りたる音、即ち(tse)の音を表はす。}- | che | ce | ce | ||
-{ソ}- | -{「ツォ」の促りたる音、即ち(tso)の音を表はす。}- | cho | co | co | ||
-{チ}- | -{「ティ」の促りたる音、即ちティ(ti)の音を表はす。}- | ti | ti | di | ||
-{ツ}- | -{「トゥ」の促りたる音、即ち(tu)の音を表はす。}- | tu | tu | du | ||
-{ウ}- | -{唇「イ」舌「ウ」の位置にて發する音を表はす。}- | 無 | ir | u | ɨ | 泉州腔專用,臺灣話併入u |
-{オ}- | -{唇「エ」舌「ヲ」の位置にて發する音を表はす。}- | 無 | oe | e | ə | 同上,臺灣話併入e |
[编辑] 符號
[编辑] 出氣音符號
即喉頭摩擦音,為一點「.」。直書時加注假名之下、橫書時於右;僅有其中四行假名有送氣音,其作用類似白話字及TLPA之「h」:
假名 | 白話字 | TLPA | PSDB |
-{パ行}-→-{パ.行}- | pa→pha | pa→pha | pa→pha |
-{タ行}-→-{タ・行}- | ta→tha | ta→tha | da→ta |
-{カ行}-→-{カ・行}- | ka→kha | ka→kha | ka→qa |
-{サ}--{行}-→-{サ}--{.行}- | cha→chha | ca→cha | ca→cha |
[编辑] 八聲符號
[编辑] 表記法
[编辑] 一般
因牽就假名數量有限及假名發音特性(一字一音),臺灣語假名表記法十分複雜,特殊規則亦多。主要結構如下:
- 主要音+(出氣音符號)+次要音與韻尾+調號
主要音、次要音與韻尾、調號必定出現,換句話說,臺灣語假名無論何時皆由兩個(或以上)假名組成,但仍有一種例外。其餘部分應依實際情況纔使用,見下例:
- 豬(TLPA:漳ti、泉tir)
- 主要音明顯為-{チ}-,但由於至少需二個假名,必須添加一個-{イ}-構成完整表記法。此字聲調為上平,八聲符號中,規定不標註即為上平,故本字之臺灣語假名為「-{チ}--{イ}-」。
- 本字泉州腔以TLPA表記為tir,無法僅以主要音表示,需要以特例「-{ウ列}-+-{ウ}-」構成完整表記。故本字之臺灣語假名為「-{ツ}- -{ウ}-」。同樣情況的還有-{オ}-及-{ヲ}-:「-{オ列}-+-{オ}-或-{ヲ}-」,但有一情況特殊,參見下條。
- 蚵(白話字:o)
- 主要音明顯為-{ヲ}-,但由於至少需二個假名,需再補次要音-{ヲ}-構成完整表記。聲調為上去,故本字之臺灣語假名為「-{ヲヲ}-」,而非上述規則之「-{オヲ}-」。
- 腳(白話字:kha)
- 本字為k的送氣音,須使用出氣音符號,其餘同前。故本字之臺灣語假名為「-{カ}-.-{ア}-」。
[编辑] 韻尾
- 臺灣語有七種韻尾,以白話字表記共有-p、-t、-k、-m、-n、-ng、-?,前六者以假名分別以-{プ、ツ、ク、ム、ヌ、ン}-表記,例:
- 角(白話字:kak)
- 主要音明顯為-{カ}-,並再補入聲韻尾-{ク}-。由於已有二個假名,再寫完上入聲調符號即可。故本字之臺灣語假名為「-{カク}-」。
- 鴨(白話字:ah)
- 黃(白話字:ng)
- 秧(白話字:m)
[编辑] 歷史
[编辑] 結論
臺灣語假名設立之目的,明顯是希望臺灣民眾能經由臺灣語假名增進對日語的掌握。但也有方便日本人暸解臺灣話,以配合殖民政策的希冀存在。假名對於日語這種少音素的語言來說非常適合,但對臺灣話這種有聲調、有入聲、有其他母音的語言就顯得捉襟見肘,不得不另訂新假名及制訂特殊規格配合,也顯得繁複而不便利。
除去臺灣語假名的不便,它確實可以紀錄臺灣話的語音,並留下許多珍貴的史料供研究。例如以臺灣語假名注音的《臺日大辭典》等,至今仍被許多學者援用,或翻譯假名為白話字再出版。
臺灣話假名是在政治目的下的產物,當日本政權撒離臺灣後,幾乎就不再使用,徒留下許多史料供學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