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Munford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您好Munford,欢迎来到Wikipedia!如果您已经知道如何编辑页面的话,您可以到沙盒试验一下。如果您想知道我们怎样命名条目,您可以参考命名常规;您亦可以参考格式指南来知道我们怎样编排文章的内容。在守则与指导您能找到更多的基本指引。如果您还有甚么的问题您可以先看看Wikipedia:帮助和常见问题解答,或直接到互助客栈发问。 --Lorenzarius 2003年7月27日 07:27 (UTC)
电信編寫的很好!繼續加油。 --Menchi 2003年7月30日 05:17 (UTC)
目录 |
[编辑] 管理员
我已经将你加为管理员了。--Formulax 07:57 2004年4月17日 (UTC)
[编辑] 邀請
Hi, 您好,Munford君, 我是阿福, 由於您曾在美國州份貢獻過所知, 因此前來邀請您加入美國州份維基工程, 目前已列出需要幫忙編輯或翻譯的工作項目, 如君願加入,請在該工作項目留下簽名訊息, 謝謝! --阿福 06:56 2005年2月14日 (UTC)
[编辑] Munford兄你好
不好意思,將您的修改我把它給退回了,關於法律、政府等名稱,我認為以正式名稱來稱呼會比較好,畢竟法律是政府力量的展現,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是中國人大,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立法機關,而不是地方的立法機構,所以從精準度來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了反分裂國家法,而不是中國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希望您能理解,謝謝。--虎兒 (talk) 15:16 2005年3月26日 (UTC)
[编辑] 生物类条目的格式
请见Wikipedia:维基专题:生物--雪鸮◎海德薇 (talk) 看看雪鸮 13:47 2005年5月1日 (UTC)
- 我也不太清楚维基上生物类的模板为什么用点而不用标题格式,也许是生物类内容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著录格式?我写条目的时候是这样,会把模板上有要求的那几个点都写出来并用那个点点,如果还有其他内容,比如与人类的关系、外部链接、非法动物贸易等内容都是用标题格式另起一段就像黄胸鹀这样--雪鸮◎海德薇 (talk) 看看雪鸮 15:20 2005年5月2日 (UTC)
[编辑] 请到Wikipedia:投票/地理用的分类和模版是否按照地理区域分去投票
--方洪渐 08:25 2005年5月5日 (UTC)
[编辑] 对不起
Wikipedia:投票/条目中出现待翻译非中文的处理方法30日开始,请在规定时间内投票。---肚脐| 。| 16:07 2005年5月29日 (UTC)
[编辑] 中文維基年會地點選擇通知
您好,中文維基正在籌辦首屆年會,誠摯地邀請您一同參與年會的籌備工作。
- Wikipedia:2006中文維基年會
- 網址: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2006%E4%B8%AD%E6%96%87%E7%B6%AD%E5%9F%BA%E5%B9%B4%E6%9C%83
目前已投票決定年會日期為2006年8月26日-8月27日舉行( http://0rz.net/1110P ),2月19日起開始進行年會地點的選擇投票( http://0rz.net/4114e )。
地點的選擇規則(採用vipuser案):
- 先进行为期2星期的第一轮投票,所有在投票前注册的维基人都可以参与投票(每人投任意票)和讨论,选出支持率最高的前3名的城市。
- 一星期讨论并确定各个城市的举办条件,并进行SWOT分析(優點、弱點、機會、威脅),讨论并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城市。
- 如果有2个以上城市符合基本条件,进行为期一星期的维基见习编辑参与的第二轮投票(建议结合,个人可能出席的城市)。
--Jasonzhuocn...._交流 16:03 2006年2月21日 (UTC)
[编辑] 本文首段原文標示
Munford兄: 近日注意到你將很多國家條目首段原本有標示的原文名稱部分刪除,雖然我瞭解你是以表格上方也有相同資訊的理由而刪除之,但我想提醒一下,根據之前某次討論決議,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應該把表格視為是輔助本文的工具看待作為快速參考用,因此本文收錄的內容不應因為表格的有無而改變。意思是說,縱使表格中已經有一樣的原文名稱,但本文中還是應該要收錄有相同的資訊才有完整的感覺。依照此決議,我認為沒有必要將本文首段中的原文稱呼特意刪除,不知你的想法如何?--泅水大象 訐譙☎ 09:08 2006年7月4日 (UTC)
Munford,我為了豐富條目內容,在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段首加入英文名稱,在國家表格中並沒有英文名稱,內文中也沒有提過英文名稱,所以我加入的內容並無過當,你為何要刪除?我正想留言問你原因,才發現你從三個月前就有此行為,且泅水大象對你的提問,你也沒回應。身為管理員,不應漠視他人意見,固執己見的編輯行為,並非良好的示範,希望你盡快提出說明,謝謝。--中華民國維基人(☎) 04:23 2006年9月29日 (UTC)
- 两个中国条目的中文名称是本源。如果加入英文,是否还需加注其他语言?按惯例,本文化自身的条目一般不加外语名称,来源是其他语言的事物才加原文以注明。这个是维基普遍适用的习惯,并不因为是国家条目而有不同。比如,法国德国的本语言条目都不会加注英文名称。 我是按这个原则删除两个中国的英语名称的。不知你是否同意。泅水大象当初指出的问题与此不同。我当时已经在他的讨论页做了回应,同意他的意见。另外,维基的跨语言链接即给出了对应其他语言的翻译,所以在文中删去并不会影响读者了解需要的信息。- Munford 19:02 2006年9月29日 (UTC)
[编辑] test
Munford, 北大是"中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 不算过分; 但考慮:"這類言詞不能為條目本身添加任何實質、具體的資訊。"Wikipedia:不要華而不實 en:Peacock_termHillgentleman 08:39 2006年9月8日 (UTC)
[编辑] 少來偽君子那一套
你們可以隨意修改維基,我和其他人也有權删掉不好的內容。維基是屬於大家的,不要再玩小圈子。
大陸人只會蒲網巴,沒資格玩維基
[编辑] 破壞行為
你們這樣抹黑倪震才是破壞行為
維基人終於也露出狐狸尾巴
[编辑] 給你封了
Hehe 我心太軟,總下不了手 :P --Lorenzarius 18:38 2006年9月9日 (UTC)
- 你說得對。只是給他說我們「小圈子」「包庇自己人」,我就不大舒服。一直都不明白為什麼有人這樣像石頭一樣固執,怎樣跟他說他也聽不進去。希望封禁時間過後他會冷靜吧。 --Lorenzarius 19:00 2006年9月9日 (UTC)
[编辑] 有關倪震條目
想不到文革過去了,維基卻變成了你們這班新一代紅衛兵批鬥別人的平台,你們為何不肯聽取正面的意見?你們可有良知??
Sam Wong
終於解除了保護,你這個大陸佬總算有點良知。
- 這位來自219.79.205.35的網友,請自重,不要在用戶討論頁內話人「大陸佬」。多謝合作。---{Wrightbus ~威巴士~}- -{(お客様サービスセンター)}- 16:19 2006年9月17日 (UTC)
[编辑] 有关“种族灭绝”条目
我刚才看到您删去了与中国大陆政府官员有关的部分,但本人认为并非“不典型”,因我全是从英文版照译,对应英文原文如下:
The group "Falun Dafa in Europe" on their website report that in 2003 "the Finnish human right lawyer Mr. Erkki Kannsto filed a criminal lawsuit against Luo Gan with the National Criminal Prosecutor Office and the Police Department in Helsinki on September 11 2003, on the charges of “cruel torture” and “genocide.” ... The Finnish Office of the Prosecutor General and the Police Department immediately carried out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case after accepting the lawsuit". However, Luo Gan returned to China before any further action was taken by Finnish authorities.
On 11 January 2006 it was reported that the Spanish High Court will investigate whether seven former Chinese officials, including the former President of China Jiang Zemin and former Prime Minister Li Peng participated in a genocide in Tibet. This investigation follows a Spanish Constitutional Court (26 September 2005) ruling that Spanish courts could try genocide cases even if they did not involve Spanish nationals. The court proceedings in the case brought by the Madrid-based Committee to Support Tibet against several former Chinese officials was opened by the Judge on 6 June, 2006, and on the same day China denounced the Spanish court's investigation into claims of genocide in Tibet as an interference in its internal affairs and dismissed the allegations as "sheer fabrication".
---{Wrightbus ~威巴士~}- -{(お客様サービスセンター)}- 16:19 2006年9月17日 (UTC)
- 两个案例都只是提出诉讼请求,没有确认的判决结果。我觉得这里的例子,应该是适用该国法律,法庭作出明确判决的例子。英文版这两个例子的内容比其他相关内容要详细很多。个人觉得是出于政治因素的原因被加在里面的,是有违中性观点的。-Munford 16:33 2006年9月17日 (UTC)
[编辑] 關於滑音
- 我也是比較常聽到音樂的滑音,但不能很確定語言上的滑音是從音樂來的。你提議的作法我是贊成的(的確很多內部連結都是音樂的,這樣比較方便不用再改連結)可以先這樣改,等到以後語言的條目出來有人不同的意見時再說。--ffaarr (talk) 02:44 2006年10月8日 (UTC)
[编辑] 您好,關於skype用戶模板
我今天照您的意思修正了,發覺不用太多變數就可以使用,是參照 中文維基新聞用戶頁面 修正的,之後看到其他用戶使用此模板的狀態是正常的,唯獨您的部份有點問題,我看了您的原始檔,發現是因為 Userboxes 模組所導致,因此後來查到因該是您的參數有點問題,我改好之後先在您的用戶頁面先修正一下,發現確實可以正常顯示,所以當初您說 {{{1}}} 的變數應該是可以的。MUFC Studio 04:34 2006年11月1日 (UTC)
[编辑] 關於你剛剛刪除的-{中華人民共和国是今天的纳粹德国!}-
看看是否就是被惡意移動後的-{维基百科}-??--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05:51 2006年11月2日 (UTC)
[编辑] 天氣諺語
關於閣下認為有地區中心傾向,在下並不贊同,因為此文著實是由英文維基譯來,英文維基當時只介紹了英語語境的天氣諺語,在下認為在中文世界無意義,因此將其逐個相對,將中文的天氣諺語套上,否則全文在中文維基實在沒甚用處,這並非地區中心,而是中文為主,且在文裡亦介紹了不同地區的適用性,其實閣下若至英文維基看看,便可看看出英文的相對版本,望能釋疑,謝謝閣下的指教。--孔明居士 04:49 2006年11月8日 (UTC)
天氣諺語實與語言條目不同,天氣諺語主要為民間歌謠或韻文,若要對各文化的天氣諺語皆舉例,則了识繁星,且在介紹時又該如何?當寫了一個德文的天氣諺語,介紹其適用性,在中文世界有意義麻?若不翻譯,恐沒數人會看懂,若翻譯,則難保其韻味,只能像普通句子,一點天氣諺語之韻味也沒有。在下在譯此條目時考慮到這情況,因此選擇了以照中文語境的天氣諺語來譯,而不是硬把西方(不只是英美,法德俄日全球也要了)的諺語填上,這並沒有任何意義。條目內文已介紹了天氣諺語是甚麼,其適用性,源由等,已普遍說明了主體,至於真實例子,則如上述,並無可能全球性地介紹,且沒此意義。謝謝閣下的指教,盼能釋疑。--孔明居士 00:41 2006年11月9日 (UTC)
謝謝閣下的回應,這樣吧,在下充其量只能在條目裡說出天同地區也有著自己語言的天氣諺語,且有部份更是相類的,再舉出相關例子,稍作解釋,但其實這番工作也不少了,且在下只會英語一種外語,要理解其他語言還是有難度,因此不可能在短期內達到閣下全球化的要求,望能見諒。--孔明居士 00:59 2006年11月9日 (UTC)
[编辑] 第三次动员令
為增加維基百科條目素質以及增加維基人的團結性,第三次動員將令於12月內舉行,是次動員會開放更多規則,參與是次活動的維基人,希望你可能盡力,在活動時間內最少對新增以及修改五條條目,我們極力鼓勵您將條目提升至新條目推薦,甚至是優良條目以及是特色條目的水準。無論您對是次活動參加與否,也煩請花兩分鐘的時間將此訊息傳遞給五名維基人,上一次的動員有已經有六十多名的維基人參與,由於上次動員令有廣泛的宣傳,所以在此亦無謂賣弄花巧,希望今次朝著有200名維基人參加為目的,這樣的話,將會有1%的條目將會達到作為正式條目水準。--永远中不了举的秀才 04:25 2006年11月26日 (UTC)
[编辑] 谢谢支持
简繁之争的条目目前搞成这样只是权宜之计,愧对公正客观的标准,希望以后能消除争议,共同改进。惊蛰 01:33 2006年12月6日 (UTC)
[编辑] 请勿因政治因素随意回退
班禅喇嘛的讲话有来源,可以查证。你不觉得中共的手段与“反右”如出一辙吗?“反右”的历史已经没有争议了吧?再说可以要求补充来源。 --澍子 13:03 2006年12月12日 (UTC)
这一段内容问题有两个。第一点,我在网上能找到的这种说法的唯一两个出处是你指出的西藏之页和西藏流亡政府发言人的言论。将这种冲突双方中一方对另一方的指控直接作为事实在文中叙述,是明显缺乏中立立场的。第二点,此段内容的无法查证有两层,第一,无法查证班禅说过此话,第二,无法查证中共文件有此内容。这一问题是否与反右类似,与此无关。不过,中共的文件在当时给班禅看到,却让我觉得匪夷所思。当然这也与此段话是否成立无关。总之,在没有更确定证据的情况下,我认为不应加入此内容。我会将此段移动到讨论页。我们可以继续讨论。- Munford 16:45 2006年12月12日 (UTC)
谢留言,我有两点异议:
- 没有看到维基中立政策中有“不能引用冲突一方的观点”这样的描述。中立指维基对有争议的问题不采取立场,而保留各方的陈述。事实上,维基引用了很多中国政府方面的观点。如果一视同仁,岂不是无法写条目了。
- 班禅喇嘛不能算是冲突的一方,如果一定要说是,那他是亲政府的一方。当然你可以指消息来源的流亡政府是一方。
当然,放在讨论页比只字不提要好。 --澍子 22:04 2006年12月12日 (UTC)
-
- 我所说的问题在于,你的叙述是直接将此事作为事实表达的,而其实这只是事件一方的指控。如果写成:西藏流亡政府宣称:...., 这才是中立的表达方式。但是鉴于这一说法的内容无法查证,过于模糊,所以即使修改了表达方式,我觉得还是不适于加入条目。如果有来源能显示,中共何时哪个机构发布过类似内容的文件,那才有加入条目的必要。另外,我说的匪夷所思是指班禅在58年就知道此事,而不是指文件的内容。类似的阳谋手法中共当然是深得其妙,但并不等于文件一事自动成立。 - Munford 00:15 2006年12月13日 (UTC)
[编辑] 究竟是谁漠视生命?
是造成这一悲剧的政府,还是刊登照片的网站?这倒要说说清楚了。逻辑是可以这样随意扭曲的么? --澍子 05:27 2006年12月13日 (UTC)
请仔细读一下我的话,我说的是“展示”。暴力,野蛮的行为是事实。但是在条目中用什么手段来反映,则是维基编者的选择。维基不是新闻网站,不需要使用刺激性的图片来吸引眼球。我觉得,对于照片的使用应该采用保守的政策,考虑到不同读者的感受。科伦拜事件条目里照片的使用就是合理的安排。 - Munford 05:49 2006年12月13日 (UTC)
我不知道你究竟看到这张照片没有,基本上影像类似剪影,并无直接的血腥描述,只是展现了中国士兵的无人性。你坚持以类似“儿童不宜”来分级这张照片,我只能理解为别有用心的掩饰。 --澍子 05:56 2006年12月13日 (UTC) --澍子 06:41 2006年12月13日 (UTC)
- 我看了当时在条目中的图像。老实说,我个人的感觉是很别扭。这并不是是否“儿童不宜”的问题。而是decency的问题,什么是适度的问题。没有十分的必要不应展示尸体的图像应该是一个基本常人接受的标准,况且还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这样的事件是不幸的事情。条目能做的是反映事件的真实过程。象中国士兵有无人性这样的价值判断,不是编者应该做的。链接中有采访目击登山者的片段,受访的那人就很客观,只说看到些什么,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没有多余的指责抨击。对于这样明白的事情,还须你我多说谁对谁错么?你如何解读我的说法没有关系。不是人人看问题都从政治角度出发的。 - Munford 06:32 2006年12月13日 (UTC)
如果是出于对受害者的尊重我可以接受这样的处理。--澍子 06:41 2006年12月13日 (UTC)
- 别扭也许是出于耻辱感,类似现在的德国人参观奥斯威辛集中营时的感受,这是正常的,如果欣欣然才是不正常。我首次看到这一批照片的感受是震惊,现在接触多了也有些迟钝。如果是出于对受害者的尊重我可以接受这样的处理。不过,有些管理员的政治动机是一贯的、明确的。往好里说,是为了维基在中国解封,坏里就不用说了。用最大的恶意来揣度中国人总是不会错的。--澍子 06:47 2006年12月13日 (UTC)
-
- 我的意见不是什么处理。但是我希望这个可以成为大家的共识。你的最后几句话我不敢苟同。 - Munford 06:56 2006年12月13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