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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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法案(Lend-Lease Program)是美國國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通過的一項法案,目的是在美國不捲入戰爭的同時,為盟國提供戰爭物資。
法案在1941年3月11日生效,為第1776號案,授權美國總統「售賣、轉移、交換、租賃、借出、或交付任何防衛物資,予美國總統認為與美國國防有至關重要之國家政府」。租借法案改變了原來軍事物資需要現金交易的慣例,亦改變了原來「中立國」的意義。法案最初授權總統借出不多於十三億美元的物資。羅斯福總統在1941年10月即以此案向英國提供超過十億美元援助,
在法案通過之前,美國已在1940年透過與英國達成的基地租用協議,向英國及加拿大提供驅逐艦,以換取使用英國在西半球的基地。
租借法案對盟軍在二次大戰取得勝利有直接影響。特別是美國於1941年12月參戰前,英國、蘇聯等盟國在戰略物資生產皆處於下風。而在美國正式參戰後,租借法仍然繼續為盟國提供物資,一直至1944年。接受租借法援助的國家包括英國及英聯邦(佔約60%)、蘇聯(佔約32%)、自由法國、中國等,共38個國家,總值達五百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