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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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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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书名 | 作者 | 卷數 |
1 | 史记 | 西汉·司马迁 | 130 |
2 | 汉书 | 东汉·班固 | 100 |
3 | 后汉书 | 南朝宋·范曄 | 120 |
4 | 三國志 | 西晋·陈寿 | 65 |
5 | 晋书 | 唐·房玄龄等 | 130 |
6 | 宋书 | 南朝梁·沈約 | 100 |
7 | 南齐书 | 南朝梁·蕭子顯 | 59 |
8 | 梁书 | 唐·姚思廉 | 56 |
9 | 陈书 | 唐·姚思廉 | 36 |
10 | 魏书 | 北齐·魏收 | 114 |
11 | 北齐书 | 唐·李百藥 | 50 |
12 | 周书 | 唐·令狐德棻等 | 50 |
13 | 隋书 | 唐·魏-{徵}-等 | 85 |
14 | 南史 | 唐·李延壽 | 80 |
15 | 北史 | 唐·李延壽 | 100 |
16 | 旧唐书 | 后晋·劉昫等 | 200 |
17 | 新唐书 | 宋·欧阳修、宋祁 | 225 |
18 | 旧五代史 | 宋·薛居正等 | 150 |
19 | 新五代史 | 宋·欧阳修 | 74 |
20 | 宋史 | 元·脱脱等 | 496 |
21 | 辽史 | 元·脱脱等 | 116 |
22 | 金史 | 元·脱脱等 | 135 |
23 | 元史 | 明·宋濂等 | 210 |
24 | 明史 | 清·张廷玉等 | 332 |
明史(1368—1644)是中国所谓的正史的二十四史中的一部,是一部纪传体的史书,它记载了从朱元璋洪武元年到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年)共276年的明朝历史。
清朝从1645年始有修明史之議,順治二年四月十一日,御史趙繼鼎上疏「奏請纂修《明史》,並博選文行鴻儒充總裁、纂修等官。」但中途多次停止,直至康熙十七年(1678年),随着三藩之乱的基本平定,政治穩定,經濟富裕,才正式开始《明史》的纂修工作。康熙詔舉博学鸿儒143人于体仁阁,取上等20人,二等30人,成立明史編纂小組,以徐元文為監修,張廷玉為總撰,加上“布衣”萬斯同。纂修《明史》。一直到1739年定稿,前後費時近50年,直到雍正(1735年)十二月,由大学士张廷玉进呈,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刊行。如果從順治二年(1645)算起,到乾隆四年(1739)刻成止,則歷時九十五年,近乎一個世紀之久。喬志忠將官方纂修《明史》分為四階段:順治二年到康熙十七年為準備階段,康熙十八年到四十七年的奠基階段,康熙四十八到六十一年為廢弛與中輟,雍正元年到乾隆四年是最後完成階段。
《明史》大部份成於萬斯同之手,斯同為《明史》可謂耗盡了畢生的精力。清朝經學家楊椿有言:“《明史》成於國初遺老之手,而萬季野功尤多。紀、傳長於表志,而萬曆以後各傳,又長於中葉以前。袁崇煥、左良玉、李自成傳,原稿皆二巨冊。刪述融汰,結構寵肅,遠在宋、元諸史上。”
从结构上明史采纳了从《史记》开始流传下来的纪传体结构,一共分本纪24卷、志75卷、列传220卷和表13卷。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論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卻遠遠超过了以前的史書。
乾隆四年,武英殿《明史》告竣之際,清高宗下旨仿《資治通鑑綱目》編輯《明紀綱目》,乾隆十一年成書。
[编辑] 評價
一般公認《明史》是二十四史中較為嚴謹的一部。清代史家趙翼(1727-1814)〈論諸朝正史之優劣〉曾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明史》也有其明顯的缺點,即對綱常名教的宣揚和對明末流寇造反的痛恨,都達到極致。由於《明史》是清朝的作品,作者常常不得不用曲筆,就是隱瞞事實之真相。例如:清人(後金)在建國之前曾臣服於明朝的事實;第二是清入關之後南明諸朝廷(弘光、隆武、紹武、永曆……)長达20多年的歷史,《明史》亦隐讳未书。康熙朝原批准將福王、唐王、魯王、桂王附於思宗本紀,而康熙五十年爆發「南山案」後則禁止之。
至於《明史》所不及見者,可參考《明實錄》、《明通鑑》,談遷《國榷》,陳子龍《明經世文編》,張岱《石匱書》及《石匱書後集》,計六奇《明季北略》、《明季南略》,溫睿臨《南疆逸史》、徐鼒《小腆紀年》、《小腆紀年附考》、《小腆紀傳》、查繼佐《罪惟錄》、劉湘客《行在陽秋》、蔣臣《桐變日錄》、瞿昌文《粵行紀事》、全祖望《鮚埼亭集》等。
[编辑] 外部链接
- 中華典藏:二十五史全文(简体/繁體)
- 《明史》全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