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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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叙述西元1517年的宗教改革背景,改革代表人物馬丁路德、加爾文及慈運理等人,以及發展出來的新教教派。
目录 |
[编辑] 改革教的先锋
- 自使徒時代末期,教會逐漸堕落俗化,但後來也出現護教人士如猶大,後來較重要的還有“獨一神觀”者在三世紀-四世紀對抗主張“三位一體觀”,最後雖失敗,但他們為保存《聖經》真理的奮戰精神,令人敬佩。又如馬昂留斯與央登約翰等人合着“和平的保衛者”一書,主張灰復平信徒参與教会事工;孟他努倡導聖靈與靈恩,勉勵信徒離棄奢靡生活,卻因他本身言論漸趨偏激,陷入另一異端而功虧一簣。
- 七-八世紀又有忠於《聖經》的教士,反對教會如同異教的跪拜神像及抬舉馬利亞為女神的謬誤。九世紀中葉,為要證明當時教皇所宣佈的主權是早在數世紀前就實行的假文獻“偽西多爾教令集”(Isidorian Decretals)出現時,許多有良知的主教曾群起反對這騙局,但終被壓制。十二世紀又有法國的瓦勒度派 (Waldensians)主張教會應忽灰復純以《聖經》為唯一真理,反對煉獄邪說,強調平信徒可上台講道,教士的言論並非完全無誤等,聲勢相當早浩大。雖遭到教皇視為異端,予以除名,改職和十字軍的征伐,但他們至今仍然存在義大利阿爾卑斯山區,成為十二世紀以前改革教會進僅存碩果。
- 1376年英國 的勒得倭得教區長兼英王皇家神學顧問約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主後1320-1384年) ,眼見教皇生活奢靡,教會因爭競逐財而腐化,便在牛津公開指責教會的主決者。世俗事務由神派政府管理,教皇不應干涉。他獲得英國朝野的擁護,為被教皇捉辦,繼續推動改革,1377年又宣稱聖經是信仰唯一根據,教會唯一律法。接著他將《聖經》譯成白話英文 (1384年完成,1388年修訂) ,結果銷路意外廣大。他又主張“平民主權”即教會應以平信徒為中心,而非教皇;但可有一人遵照聖經總攬相關事務,否則便是敵基督者。並要二人一組出外傳道,但非終身職。英國黑死病流行時,他被保守派歸咎拿辦。他的追隨者被稱為羅拉德派(Lollards),後受英王亨利四世,五世摧毀殆盡,倖因查理二世娶波希米亞公主而再傳入波希米亞。
- 約翰・胡斯(John Huss,1369-1415年)是波希米亞布拉格大學教區長,因閱讀威克里夫的著作後深受感動,也開始作類似的言論,起初大受波希米亞朝野讚賞,後因嚴詞指責出售贖罪券是違反聖經的可憎習行為,在1409年比薩會議被教皇定罪,1414年赴君士坦丁堡會議後被拘留,次年七月六日被處以火刑,引起波希米亞反教皇的革命戰爭,迄今改革火苗仍未熄滅。
[编辑] 宗教改革的背景
- 教會腐敗 - 上述改革教會的先鋒雖未能成功,但在十一-十二世紀 ,教會也接受了一些改革,如可呂尼革新運動 (Clunny)的加强管理修道院 ,要求修士和修女重新過禁慾生活,並專心祈禱,讀經及默想。但經過數百年,到十六世紀初期,教會内部腐敗的情況又再度嚴重,其中最受一般人指責的就是出賣大赦 (Indulgences,又稱贖罪券)以搜括民財,徵收重稅以及買賣教職等,使百姓信心喪失殆盡,於是改革的呼聲再度提高。
- 政府混亂 - 宗教改革期間,神聖羅馬帝國僅空有統一名號。西班牙是當時最强國家,國王查理一世登基两年后又在1519年被选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他拥护羅馬天主教,激励壓制馬丁路德及新教。但因他同时忙于对战法國,未能全力消灭新教。当时英、德两国均有内乱,也難以專心制止改教運動,这便是當時有利宗教改革的大環境。尤其德國收重税,加给人民的經濟负担,造成农人棄田逃亡,吃亏遍地,人心求變,一旦有人提出改革主張,不論其原来目的如何,立刻就受到热烈支持。因此當出身德國埃斯勒本城(Eisileben)穷苦农家的马丁路德,為改革开放教會弊病而登高一呼,顯然在他的背后便有一股不可忽視的助力向前推进不断!
[编辑] 宗教改革的過程與重要人物
- 馬丁路德 (1483-1546年)- 早在耳弗大學 (Erfurt)獲文学碩士,又学半年法律。接着入修道院苦修,1507年獲立为神父。1512年 獲威登堡大學(Wittenburg)神学院博士,随即教授《聖經》。他是德國最早用德文对照新旧约原文授課的教授之一。然而他繼續依然教会律法潛心苦修,但無論如何都不能得到内心的平安。直到有一天他在研讀《聖經》時,看到“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17)時,突然觉醒到原來人的得救只是因為他對上帝的信仰以及上帝的恩賜,其他一切的律法都不能保證使人得以“稱義”。他这信念也在獲得同校一些教授的支持,加上親眼看到人們受骗購買贖罪券的情形,又耳聞教会主教買賣聖職的醜事,他開始攻擊教會出售贖罪券的作法。1517年10月31日他將所寫對贖罪券的九十五條論網看法,張貼在威登堡大學的教堂門口。由于當天恰巧是人們前往教堂朝掲所拜遺物的萬聖節 ,自然很多人看到張貼的内容。雖然當印刷術才使用不久,但兩週後傳遍全德國;四週後各種譯文傳遍全西欧。教皇终于下令將他革除教籍,他原本只要改革教会一部分制度,從此他也不再承認教皇的權威,唯以《聖經》為权威。此后他所代表的教派總稱國“更正教”或“新教”(Protestantism),與之相對的東,西方天主教,则成國舊教。他直接建立的教会成為“路德會”或“信義宗”。由于他个性保守,因此他改革的教会仍保留《聖經》没有明文禁止的舊教傳統,如祭壇,蠟燭 ,基督畫像,造解禮,週日禮拜與聖誕節等。
- 慈運理(Ulrich Zwingli)
- 加爾文(1509-1564年) – 生長巴黎,在巴黎大學研究神学三年,後又到外地學習律法。1536年,他出版《基督教原理》一書,随即到日内瓦。但他的改革教会提案未被接纳,且被驅逐出境。經數潛心研究,1541年他再返日内瓦,得到歡迎,並治理當地教会二十三年,使它成為新教的中心。加爾文主張人得救與否完全是神所预定的,但又不赞同宿命論;相反的,他認為虔誠的信仰與完美的德行是每一個將要得救的基督徒的義務,他們應該在世間努力工作以荣神益人。加爾文的教義受到許多工商業者歡迎,成為新教主流,其中以長老會發展又多又快。
- 英國國王亨利八世(1509-1547年)– 原反對馬丁路德和更正教,後為要與王后迦他林 (Catherine)離婚,受拒於羅馬皇帝,因此1534年與更正教合作並共同通過“最高治權法案” (Act of Supremacy)宣佈創立英國國教 (Anglican church),又稱聖公會 ,與羅馬舊教的教義儀式并無二致,只是英國王代替羅馬教皇成為政教權威。
[编辑] 宗教改革的餘波
- 天主教的革新。
- 宗教自決和宗教迫害 - 1555年,奉行新舊教两派的國家終於簽訂奥斯堡和約,協議由各國統治者全權決定該國人民所信仰的教派不能接受者只有遷居他國。1598年法國皇帝亨利四世頒佈南特詔議 (Edict of Nantes)准予人民自由信仰新教。但新教却各派互不相容,他們本着個人可以直接與上帝交通,產生《聖經》不同的見解。這種“自以為是”的结果演變成宗教迫害。原先羅馬天主教就是“異端裁判所”,现在連新教都迫害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人。
- 宗教戰爭 – 歐洲各改教運動歷經許多流血戰事,如1610年亨利四世被刺殺,法國再度内戰,新教信徒大量逃亡。1618年德國路德派因不滿奥斯堡和約被毁,由瑞典國王亞道夫 (Gustavus Adolphus)領導,與國内羅馬天主教徒交戰了三十年,1648年簽訂韋斯特發里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雙方重穫和平相處。又如1568年荷蘭北部的加爾文派信徒因反舊教與其統治者西班牙國王對戰,到1609年終獲獨立建國與信仰自由。
- 英國在宗教改革後的國教還带着不少舊教色彩,許多受加爾文派影響而被稱為清教徒 (Puritans)的人,想再加以改革,使成更合乎《聖經》的信仰,卻受到欲恢復舊教的國王查理一世逼迫殘害,於是許多人逃至新大陸,即後來獨立的美國 ,並爆發1640 -1649年的内戰,史稱“清教徒改革”。清教徒獲勝後,新教團體獲相當自由的發展,直到1685年新國姆十二世又想恢復舊教及專制政治,人心大憤,再經1685年没有流血的“光榮革命”,終於使英國新教徒在此年獲得歐洲第一個獲大量信仰自由的结局。至此我們也看出各國的宗教戰爭中,常夾雜經濟和政治利益等的爭執。從十六世紀中期到十七世紀 中期的百年紛擾,歐洲人口大量减少,經濟衰退,各國終於地逐漸體認久戰俱傷的教訓,才開始採取宗教寬容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