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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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葬是一种葬礼的规格,代表了国家对逝者高度的崇敬。国葬在许多国家都存在,如中国、日本、美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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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各國的國葬
[编辑] 中华民国
[编辑] 政府遷台前
- 蔡锷:1917年4月12日国葬长沙岳麓山
- 黄兴:1917年4月15日国葬长沙岳麓山
- 陳其美:1917年5月12日國葬浙江湖州
- 伍廷芳:1924年12月3日国葬广州
- 廖仲愷:1926年9月國葬
- 孙中山:1929年6月1日国葬南京中山陵
- 譚延闓:1930年國葬南京靈谷寺
- 黎元洪:1935年11月24日國葬武昌卓刀泉
- 張自忠:1940年5月28日國葬重慶
- 林森:1943年8月國葬重慶林園
- 佟麟閣:1946年7月28日國葬北京藍澗溝
[编辑] 政府遷台後
- 備註:#實際上自1948年《國葬法》修法之後,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援引《國葬法》規定舉行國葬,因此嚴格來說列名於本小節者僅能說是擁有相當於「國葬」規格的葬禮。#蔣中正及蔣經國逝世後,雖有相當於國葬的規格開放瞻仰及移靈儀式,但棺木目前分別暫厝於桃園縣大溪鎮的慈湖以及頭寮,尚未下葬。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 美国
根据美国法律,前总统、当选总统和现任总统死后都有资格得到国葬待遇,他们的遗体被安放在美国国会大厦中央大厅接受瞻仰。葬礼的具体安排视遗属的意愿而定。
- 亚伯拉罕·林肯在1865年遇刺身亡。他是第一位遗体被停放在国会大厦中央大厅接受瞻仰的美国总统
- 美国为在越南战争中牺牲的无名战士于1984年举行国葬仪式
- 罗纳德·里根于2004年6月17日在华盛顿国家大教堂举行国葬仪式
另外,2005年黑人社会活动家羅薩·帕克斯去世后,也停灵于国会大厦,享受相当于国葬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