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警備總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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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簡稱警備總部或警總,是台灣在戒嚴時期的人民管制機關,同時兼營出入境管理事務,角色亦與今天的警察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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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沿革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的前身是「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民國三十四年九月成立於重慶,主要任務是負責日本戰敗遣返在台日俘、接收台灣與維持台灣治安事宜,首任總司令為陳儀。
民國三十六年奉命改為「台灣全省警備總司令部」,由彭孟緝擔任總司令,並正式於台北辦公。
民國三十八年初將台灣全省警備總司令部再改為「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由陳誠擔任總司令,彭孟緝為副總司令。三十八年秋,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奉命裁撤,分別成立「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及「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任命彭孟緝為保安司令。
民國四十七年五月,為精簡機構及統一指揮,將「台灣防衛總司令部」、「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台灣省民防司令部」及「台北衛戌總司令部」等四個單位,以「保安司令部」為基礎合併編成「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即現今所指「警備總部」。
民國五十三年七月一日為調整後備軍人動員體制新編成立「台灣軍管區司令部」,「台灣軍管區司令部司令」由「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兼任,全銜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兼台灣軍管區司令部」。
[编辑] 台灣戒嚴時期
1949年,中國內戰爆發,中國國民黨被中國共產黨擊敗,導致民國政府轉移來台。蔣中正在台灣發布戒嚴令實行戒嚴,自此警備總部就被認為是一個特務機關,扮演著對台灣社會人民思想控制的角色,引發白色恐怖的說法。除了對異議人士進行約談逮捕外,更實行黑名單及返台加簽制度,禁止一些對蔣氏政權不滿的人進入台灣。
1987年7月16日,為時38年的戒嚴時期正式告終,隨著台灣實現民主化,政府減少監控人民,警備總部的重要性開始減低。1992年8月1日,警備總部解散,並由海岸巡防司令部取代。
[编辑] 醜聞
警總被認為涉及不少政治案件與醜聞,例如1981年的陳文成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