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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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崇六(1902年—1998年2月6日),字晋三,云南大理人,国民革命军全国工兵总指挥,中华民国交通部代部长。
1920年,毕业于昆明昆华中学,并考上云南讲武堂第15期,同年被选送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工兵科学习。
1924年,回国参加北伐战争,担任第六军工兵指挥官,后升任工兵团少将团长。
北伐战争胜利后先后在南京陆军步兵学校、中央陆军军官学校(黄埔军校)和陆军大学担任教官,撰写了中国第一部《步兵教典》,另外编写了《筑城教范》、《阵中勤务令》等教材。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马崇六升人为中将全国工兵总指挥,兼任昆明最高行营国防工程处处长、战时交通总指挥、城防要塞局局长。
1942年,日本侵略军从缅甸向云南进攻,马崇六兼任赴缅作战参谋团副团长,亲自指挥炸毁怒江惠通桥,有效阻止日军东进。
1946年,马崇六受命炸毁南京梅花山汪精卫墓,将其尸体火化扬灰。
1946年,被选为国民政府立法委员,被任命为交通部次长,后升任代理部长。
1949年随国民政府迁往广州,后去香港,在香港滞留,没有去台湾。在香港期间苦练书法,大有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