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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涵
性別: |
男 |
政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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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廣東省茂名縣 |
出生: |
192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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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 1952
- 司法官訓練所第三期結業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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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屏東地方法院庭長 1966-1967
- 臺北地方法院庭長 1967-1969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推事 1970-1972
-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庭長 1972-1974
- 司法院行政部刑事司幫辦 1976-1978
- 嘉義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 1978-1979
- 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司長 1979.04.20-1980.06.29
- 一審法院檢察官 1958-
- 一審法院推事
- 一審法院庭長
- 二審法院檢察官
- 二審法院推事
- 二審法院庭長
- 金門地方法院院長
- 嘉義地方法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 1982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處首席檢察官 1982-1985
-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1980.07.01-1982.03.01
- 法務部常務次長 1985.07.03-1986.07.01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1989.12-1992.05.18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 1986-1989
-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1992.05.18-1997
- 總統府國策顧問 1998-
- 臺灣更生保護會董事長 1985-1992
- 法務部顧問 1997-
- 漢輝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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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涵(1927年5月6日—),廣東茂名人。
[编辑] 生平
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歷任檢察官、推事、庭長、法院院長、常務次長、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因行事作風鮮活、辦事精練,有「法界小諸葛」的稱號。1995年2月13日,台灣最高法院宣判吳宅血案,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三人依“盜匪罪”判處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當時的檢察總長陳涵在短短五個月內三度為全案提起非常上訴,創下台灣司法史記錄。陳涵說「不提非常上訴,於心不安」。1997年退休後轉任民營機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