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一場人類用言語堆砌淬煉思想的精華,講究的除了精湛的口才外,強大的邏輯與思辯能力也是必須的。
[编辑] 比賽進行方式
- 一場辯論比賽通常分成正反雙方兩隊,主席與司儀,裁判三位(可更多但是需以奇數位為主)。
- 現時大專辯論賽所採用的比賽方法,正反雙方各有四人,分別為主辯,第一副辯,第二副辯及結辯。
- 發言次序為正方主辯,反方主辯,正方第一副辯,反方第一副辯,正方第二副辯及反方第二副辯,之後
便是台下發問時間,台下發問完結後,到反方結辯發言,最後正方結辯。
- 發言時間分別為主辯4分鍾,第一及第二副辯3分鍾,以及結辯4分鍾。
- 而台下發問題數因比賽形式而異,通常3至4題。台下發問及台上答辯時間多以1分鍾為限。
- 有些比賽會有自由辯論時間。
- 比賽最後會有勝方以及最佳辯論員。
[编辑] 賽制
目前常見的賽制有新式奧瑞岡制(依選手發言時間長短可再分成333 444 555)、新加坡制、兩岸盃制、國會制。 台灣辯論圈盛行的制度為新式奧瑞岡制。
[编辑] 題目
一般來說可以區分成政策性命題與價值性命題,不過這不是個嚴謹的分類方式,部份人士認為由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來做切割,分成三種命題,政策性命題、價值性命題及事實性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