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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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是各级民意机关的被人民选举的委员,他们执行对同级行政机关的预算审核权、听取报告及质询,有些议会有立法权及人事同意权。
有些国家或地方的行政机关首长由该级议会的议员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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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议员称呼
在中央民意机关中称作国会(参议院、众议院)议员、立法委员、立法会议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在各地方里,有省议会、县议会、市议会的议员,或称省(县、市)民代表。
[编辑] 议员特权
通常议员在议场内受保护,在会内所作言论及表决对外不必负责。有些(较基层的)议会只限会期内有保护,而中央的议会通常不分会期或休会期间皆有保护。
[编辑] 议员产生
议员由该级地区人民选举产生,或由下级议会选举产生。议员对选民或产生他的机构负责,有些国家或地区的议员可以被罢免。
议员选举有分小选区或大选区,另外有些依照政党比例的不分区议员。参见公职人员选举办法
[编辑] 议员限制
通常在法律或是各议会的内部法规规定议员对于个人利害关系的议案审议及表决应回避、不得参与。
[编辑] 议长
议长、副议长由该议会之所有议员互选,所以正副议长也具有议员资格。但通常议长、或副议长担任主席、又或担任主席的议员应保持中立,除非表决时票数相等才会追加投票。(美国参议院主席为副总统,不担任参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