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代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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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代表制,相對於多數制,是三權分立體制中議會選舉中分配議席的兩種方法之一。比例代表制以每一參選組別所得選票佔全部票數目的百分比分配議席。此一方法最早出現於瑞士,並於歐洲大陸發揚光大。
一般認為,比例代表制有利小黨發展而且比較客觀反映政治組織的實力,但同時容易滋生激進情緒。因此德國國會選舉採取了全國得票數5%的政黨門檻限制,而在法國,由於國會政黨眾多造成的不穩定,則在戴高樂主政時催生出「半總統制」(相關名詞包括雙首長制、混合制與總統議會制等)。
经济学的研究发现比例代表制的政府开支比单一选区制的政府要大, 税收要高. 而且比较容易成为福利国家. 主要原因是执政同盟内各政党之间需要为自己所代表的相应利益团体争取更多的开支, 而纳税人则没有办法问责执政同盟内的任何一个成员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