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弘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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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弘章,中國清朝官員,本籍中國江蘇。張弘章於1731年(雍正9年)接替劉裕 (清),於台灣擔任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實際統治者。是年,淡水補盜同知更名改制為淡水撫民同知,張弘章仍為改制後首任同知。
前任: 劉裕 (清) |
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 1731年上任 |
繼任: 張弘章(更名改制) |
前任: 張弘章(更名改制) |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1731年上任 |
繼任: 尹士俍 |
前任: 路以周 |
台灣彰化縣知縣 1731年上任 |
繼任: 陳同善 |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