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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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圓舞曲的興起
有別於貝多芬、舒伯特、布拉姆斯等維也納作曲家的「嚴肅音樂」作品,「圓舞曲」(Walzer)與「輕歌劇」(Operetta)可說是19世紀民主化社會中,為適應一般群眾較通俗品味而形成的「輕音樂」;它們在維也納的誕生、興盛與衰竭,正好與整個19世紀奧國哈布斯堡王朝的榮枯息息相關,瞭解了這個社會背景之後,將有助於我們對維也納輕音樂的認知。
當法國大革命於18、19世紀之交震撼著整個歐洲時,源於德國南部與奧國鄉間的一些三拍子民俗舞曲,諸如「連德勒舞」(Landler)、「德國舞」(Deutsche)、「旋轉舞」(Dreher),逐漸地被引進城市,轉變成文明社會中的「圓舞」或「華爾滋」。圓舞雖被適度地「文明化」了,然而它仍然保有著源自鄉間的愉悅奔放的本質,以及剛興起時尚被視為「有傷風化」的男女相擁的舞姿。無論如何,它終能逐漸取代了屬於「舊時代」優雅高貴卻顯得矯揉造作的宮廷舞蹈「小舞步」(Menuet),而以它那平民化的格調體現了「新時代」的精神;當時可供跳舞的咖啡館、小酒館或稍後興起的大規模舞廳,王公貴族或一般平民都可以自由出入,如此而消除了階級間的界限。
當拿破崙征服歐洲的行動失敗之後,歐洲各地的貴族為了重建新秩序而召開「維也納和會」(1814-1815年)。據說開會的代表們與其說是在開會,不如說是天天在跳舞作樂。從和會期間一直到1848年革命事件爆發為止,這段所謂的「畢德邁雅時期」(Biedermeier),儘管處於梅特涅首相(Metternich)專制政體與嚴厲的警察制度箝制之下,藝術(尤其是音樂)卻由於得到中產階級的支持而得以穩健地發展;而維也納人的喜歡跳舞,使整個首都永遠處於歌舞昇平中。根據統計,當時維也納的人口總數約二十萬人,而全城可供跳舞的場地可容納五萬人,也就是說,該市四分之一的人染上了所謂的「華爾滋病毒」!此「畢德邁雅時期」正是圓舞曲音樂的先鋒藍納(Josef Lanner, 1801-1843)、老約翰·史特勞斯(Johann Strauss I, 1804-1849)活躍的時期,而「圓舞曲之王」小約翰·史特勞斯(Johann Strauss II, 1825-1899)才剛開創他的事業,也就是說,維也納輕音樂的黃金時期才剛要展開而已。
在浪漫時期,受圓舞曲的流行風潮影響,作曲家也嘗試將圓舞曲放入他們的大型作品中,例如白遼士的「幻想交響曲」的第二樂章便是用圓舞曲所寫成,另外在柴可夫斯基的歌劇「尤金·奧涅金」、普契尼的歌劇「波西米亞人」以及理查·史特勞斯的歌劇「玫瑰騎士」中,都有精彩的圓舞曲音樂。除此之外,蕭邦和布拉姆斯也都創作了多首用鋼琴獨奏的圓舞曲,這又是圓舞曲的另一種表現形式了。
至於做為社交舞,起源於1780年代維也納的華爾滋,很快就傳到其它歐美國家。俗稱慢三步,用3/4拍的音樂,抱握姿勢以閉合位置為主。特點是在第一拍的時候,身體要低下來,而在第二、三拍的時候,身體要升高,形成波浪式的移動。基本舞步是左轉(Reverse Turn)和右轉(Natural Turn)。“維也納華爾滋”(Viennese Waltz)是從華爾滋演變出來的速度很快的舞,俗稱快三步。國際華爾茲只限于閉合位置(closed position),而美國式華爾茲(American Style Waltz)卻允許閉合位置以外的所有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