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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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飞(1969年10月—2006年4月20日),中国歌手,著名义工,感动中国2005年度人物获奖者之一,深圳爱心大使。
丛飞原名张崇,生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庄台镇,是家中的长子。他初二即因家贫辍学。16岁时得历铁成启蒙指导,1986年在家乡的艺校学习。1987年曾进入某银行担任出纳,1989年考入沈阳音乐学院,师从歌唱家鲍延义。在学校学习两年后,丛飞回到银行上班,但他更想外出从事歌唱等表演工作,该想法没有得到家人的认同。
1992年他到广州寻求发展机会,曾经度过一段十分艰难的生活,他对朋友描述在广州时曾“睡在桥洞里,吃人家剩下的盒饭”。一次,他和农民工一起为人搬家挣得五元人民币,坐在门口的草地上喘气的时候,他想“总有一天,我会从这草丛中飞起来。”这个想法令他很振奋,他从此自取艺名为“丛飞”。
1994年丛飞来到深圳,后来其表演与歌唱才能逐渐得到认可,在深圳发展起来,获得了更多的演出机会及更高的报酬。丛飞1997年加入深圳市义工联,编号为2478。后担任深圳市义工联艺术团长,2003年12月被评为五星级义工。
他一生多行义举,如多次出钱出力帮助弱势人群、需要帮助的人士,义务演出等,但其较受人关注的是多年捐助贫困学子。但从何时开始资助贫困儿童有多种说法,较为公认的说法是自1994年8月应邀参加重庆举行的一次失学儿童重返校园义演后,他开始了十余年的慈善资助。丛飞共捐助贫困地区的178名孩子上学,累计捐款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共青团深圳市委主编的青少年学习三个代表的《青春的旋律》(普及读本)中介绍了他的事迹。
2003年2月26日,湖南省汉寿县在丛飞在资助了多名当地贫困学生后,捐资91000多元成立后,设立了“丛飞爱心助学基金会”。
2005年4月丛飞被诊断为低分化腺胃癌晚期,4月22日住进深圳市人民医院。媒体在其病重入院治疗后进行了大量报道。广东省及深圳市领导人曾就丛飞的病情亲自指示。深圳的劳动保障部门为丛飞补办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深圳的卫生部门成立“丛飞特别医疗小组”,政府有关部门亦迅速为丛飞办好调令和落户深圳的手续。2006年4月12日,在深圳市领导的安排下,丛飞一家迁入新居。
2006年4月20日20时40分(UTC+8时间),丛飞去世,他的遗愿是将眼角膜捐出,并将钢琴赠给莲花北残疾人康复站。他的眼角膜将会使五人重获光明。2006年4月26日,丛飞经火化后下葬深圳吉田墓园。
丛飞的妻子是邢丹,两人生有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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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参与过的演出
- 1998年:3月10日至16日,帮困助弱募捐丛飞义演晚会;8月至10月:抗洪救灾义演及人民大会堂为抗洪抢险模范慰问演出特邀嘉宾;8月19日:深圳“奉献爱心,情系灾区”义演;*
- 2000年:7月,香港庆回归三周年晚会(香港红堪体育馆、伊莉莎白体育馆、香港会堂);深圳布吉金秋慈善义演;
- 2002年:全年为宣传公民道德义务演出48场;
- 2003年:希望工程义演;“抗非典 献爱心 讲文明 树新风——亲切慰问防控非典一线人员”系列广场演出活动;7月,香港六周年的庆祝演出;中秋节,慰问深圳监狱干警和劳教学员;
- 2004年:11月26日,角膜捐赠志愿者吴翼飞骨灰树葬仪式上义演;
- 2005年:1月,东南亚海啸赈灾义演。
[编辑] 获得的荣誉
- 1998年:获得共青团深圳市委和青少年事业发展基金颁发的深圳市“鹏城青年爱心荣誉勋章”;
- 1999年:获得共青团深圳市委和青少年事业发展基金颁发的“关心支持深圳市青少年事业发展突出贡献奖”;
- 2003年:被评为“深圳市第七届文明市民标兵”,12月被团市委、市义工联评为五星级义工。
- 2004年:2月被共青团深圳市委、深圳市义工联推荐参评“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经团市委、市义工联推荐被团中央评为“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被团市委、市义工联推荐为2004年度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候选人。
- 2005年:被评为“2004年度广东省优秀音乐家”的光荣称号,团市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评为“首届深圳百名优秀义工”,被评为“深圳最具爱心人物”。
[编辑] 评价与反应
在中国大陆,多数人都认同丛飞的义举。 但也有人置疑,为何丛飞捐出大笔金钱却没有偿清家中债务,甚至子女的学费都需要自己的父亲代交,所以其又被怀疑是“病态英雄”。 丛飞病重期间,没有他曾经援助过、已经毕业的大学生给他帮助,捐款,甚至没有慰问。此外,接受丛飞捐助的人士因丛飞住院后不能使捐款到账,曾表示受骗。另有受捐助人士表示曾经受到丛飞捐助“被人知道会没面子”、“他帮我是另有所图”、“何时病好出来挣钱”、“能否帮我买个M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