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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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义,是主张个人从属于社会,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团、民族、阶级和国家利益的一种思想理论,是一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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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科学含义
集体主义的最高标准是一切言论和行动符合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这是共产主义和无产阶级世界观的重要内容。其科学含义在于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要服从集体利益。一切行动和言论以集体为重个人为轻。
[编辑] 提出
集体主义是斯大林1934年7月,同英国作家威尔斯的谈话中明确提出来的(《和英国作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的对话》)。他说:“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并不否认个人利益,而是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结合起来……”。他在谈话中提出“个人和集体之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没有而且也不应当有不可调和的对立。不应当有这种对立,是因为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并不否认个人利益,而是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结合起来。社会主义是不能撇开个人利益的。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能给这种个人利益以最充分的满足。此外,社会主义社会是保护个人利益唯一可靠的保证。”
[编辑] 优越性
集体主义的优越性在于它能使前瞻性决策得以实现。
当集体内所有个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候,集体主义的优越性无与伦比的体现出来。集体主义的优势在灾难面前尤其高大。集体主义并非社会主义所独有。例如在大规模水灾时,牺牲自己的家园保护下游大型工业、商业区的行为,以及日本為了集体而牺牲自己的思想。
[编辑] 局限性
集体主义的优越性局限于其领导层是否具有集体主义精神,是否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是否具有全局观念。
集体主义本身的含义主张个人要服从集体,集体利益重于或大于个人。如果集体内人人平等的服从集体,当然这个含义是科学而充满大局观的。然而形成集体,就会在集体内部形成领导层和非领导层,造成集体内部个人的不平等。集体主义在这种不平等状况下,是一个空幻的概念。集体主义更容易成为“集体”的“老大哥”侵犯“集体”内的无权力人士个人利益的一种工具。事实上几乎所有强调集体主义的“集体”都不同程度的在集体主义的大义下侵犯甚至剥夺集体内个体的一切可以被侵犯的利益。
集体主义的局限性在灾难面前尤其明显。例如在大规模水灾时,集体的领导人会充分利用集体赋予的权力,率领家人使用优先的交通工具转移财产和家人到安全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