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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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宋朝
宋太祖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防止唐五代时期武人割据的局面重演,规定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报和接受诏令,节度使不得干预除所驻州之外(所谓支郡)的政务。后来,逐步派遣京朝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务,称“权知××州州军事”。“权”表示不是正式职务,只是代理;“知”就是管理的意思;州军事的州代表民政,军代表军政。简称知州。由此,刺史非奉特别诏令不得过问所任州的州务,演化为武臣的迁转之阶,属于横行正使之一。
同时,节度使也很快演化成一种地位崇高的虚衔,成为武臣的最高等级,不再有实际权力与职掌。州也就由隶属藩镇变为隶属以转运使为长官的路、以及以留守、知×府事、尹为长官的府。
[编辑] 元朝
元朝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长官正式称为知州,但是路、府、州均置达鲁花赤,专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地位在知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