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集群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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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集群灭绝是指在一个相对短暂的地质时段中,在一个以上地理区域范围内,数量众多的生物突然死亡,从而造成生物物种数短时间突然下降。
生物集群灭绝要满足四个条件:
- 量值:达到具有实质意义的绝灭量值。
- 广度:具有全球范围内的广度。
- 幅度:涉及广泛的不同分类单元。
- 时续:限于相对短暂的地质时隔。
造成生物集群灭绝的原因很多,如地外星体撞击地球、火山活动、气候变冷或变暖、海进或海退(海平面上升或下降)和缺氧等。每次大的灭绝事件,都能在相对短时期内造成80%-90%以上的物种灭绝。但是,少数生命力或逃逸能力强的物种能够忍受灾变造成的极端恶劣的环境,或逃离灾区至异地避难而留存下来。同时,灾变引起的环境变化也给新物种的诞生创造了条件和机遇。大灭绝期间幸存的和新生的物种在灭绝事件后开始复苏和发展,并进而开创生物演化的新篇章,因此每次全球性的灭绝事件后,都伴随着生物的复苏和发展。
根据化石记录,地质历史上曾发生过5次大的生物集群灭绝事件,即奥陶纪末期、泥盆纪末期、二叠纪末期、三叠纪末期和白垩纪末期的生物大规模绝灭。白垩纪绝灭事件因恐龙的灭绝而受到关注,不过二叠纪生物绝灭事件却是规模最大、涉及生物类群最多、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