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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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 (1932年12月16日—1968年4月29日),原名彭令昭,苏州人,基督教徒。在毛泽东执政期间,林昭发表了一些在当时看来“大逆不道”的言论,被长期关押,最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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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家世
林昭出生于苏州,林昭是其笔名。父亲彭国彦曾做过吴县县长,母亲许宪民很早就参与进步革命,大舅舅许金元曾任中共江苏省委青年部长,四·一二事变中,被国民党处决。
[编辑] 革命
受家庭的影响,年轻的林昭对中国共产党的革命行为抱有很大的热情,在景海中学高中毕业后,林昭不顾母亲反对,于1949年7月考入了“革命摇篮”苏南新闻专科学校,决心“与家庭生不来往,死不吊孝”,投身到革命中去,甚至曾经无中生有地揭发过自己的母亲,多年后,林昭对此感到很不安:“他们要我井里死也好,河里死也好,逼得我没办法,写了些自己也不知道的东西,我不得不满足他们……我没存心诬陷你”[1]。
毕业后林昭随苏南农村工作团参加苏南农村土改。1952年开始在《常州民报》、常州文联工作,期间林昭深入工人之中,撰写了许多报导。
[编辑] 北大
1954年,林昭以江苏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由于林昭勤学多思,受到游国恩教授的赞赏,建议林昭调入文学专业,未果。林昭与另一位才女张玲任校刊编辑,负责副刊《未名湖》。1955年春,林昭参加了北大诗社,任《北大诗刊》编辑。1956年秋,《北大诗刊》停办后,林昭成为综合性学生文艺刊物《红楼》的编委会成员之一,被称为“红楼里的林姑娘”。该刊物主编是乐黛云。《红楼》第2期的责任编辑是林昭和张元勋。
1957年5月19日,张元勋等贴出大字报《是时候了!》,这是为了响应中央的鸣放号召,随后几天,北大的大字报越来越多,学生互相辩论,有人认为大字报中的右倾言论是反革命煽动。5月22日,林昭在辩论中,公开反对那些上纲上线的批评,并说:“我料到一旦说话也就会遭到像今晚这样的讨伐!我一直觉得组织性与良心在矛盾着!”[2]5月29日,《红楼》编辑部举行会议,宣布將张元勋与李任开除出《红楼》编委会,原因是他们参加了右派刊物《广场》编委会,林昭在发言批判时对张元勋说:“我有受骗的感觉!”[3]6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社论《这是为什么?》[4],将提意见的言论说成是右派分子乘机向党进攻。
1957年秋,张元勋、林昭等人被打成右派分子,林昭吞服大量安眠药自杀,但被及时抢救过来。于是被认定她在对抗、“态度恶劣”,于是她被加重处分:劳动教养三年。林昭不服,跑到团中央质问:“当年蔡元培先生在北大任校长时,曾慨然向北洋军阀政府去保释‘五四’被捕的学生,现在他们(指北大领导)却把学生送进去,良知何在?”[5]后因新闻专业副系主任罗列怜其体弱多病,冒险为之说情,林昭得以留在新闻专业资料室接受群众“监督改造”。
1957年12月25日,张元勋被秘密逮捕,判刑八年。北大当时约有八千学子,约有1500名师生被打成右派,他们中的许多人,被开除公职与学籍,发配到边疆荒野,20多年后才得以平反。
1958年6月起,林昭在人大新闻系资料室监督劳动,期间与同在资料室“劳动考察”的人大学生“右派分子”甘粹产生爱情,他们提出结婚申请,但上级批评他们谈情说爱是抗拒改造,不准他们结婚。
1959年9月,甘粹被发配到新疆进行劳动改造。林昭病情加重,冬天咳血加剧,请假要求回上海休养。
1960年春,人大校长吴玉章先生批示准假,林昭由母亲接回上海。
[编辑] 上海
通过调养,林昭病情渐有好转,并在上海认识了兰州大学的研究生顾雁、徐诚,当时兰大的张春元等人,正在准备筹办针砭时弊的《星火》杂志,随后林昭的长诗《海鸥之歌》和《普鲁米修斯受难之日》,在《星火》第一期上发表。但很快涉及《星火》的人员,都被抓捕。1960年10月,林昭被逮捕入狱。
1962年初,林昭得以保外就医。期间曾要求上海的无国籍侨民阿诺,将《我们是无罪的》、《给北大校长陆平的信》等带到海外发表。
1962年12月,林昭又被捕入狱。在狱中林昭曾多次绝食、自杀,并分别两次给当时的上海市长柯庆施、《人民日报》写信,反映案情并表达政治见解,都没有回音。林昭在狱中,没有笔和纸,竟然都是用血在白色的被单上写作[6]。另外,由于林昭拒绝违心地服从,被狱卒视为表现恶劣,遭受较严重的虐待,林昭在血书中写到:“光是镣铐一事人们就玩出了不知多少花样来:一副反铐,两副反铐;时而平行,时而交叉,等等不一。臂肘之上至今创痕犹在不消说了,最最惨无人道酷无人理的是:不论在我绝食之中,在我胃炎发病痛得死去活来之时,乃至在妇女生理特殊情况--月经期间,不仅从未为我解除过镣铐,甚至从未有所减轻!--比如在两副镣铐中暂且除去一副”。[7]
1965年5月31日,开庭审判,林昭被判有期徒刑20年。林昭随后血书《判决后的申明》。[8]
1965年下半年,第三次给《人民日报》写信。
1966年5月6日,北大同学张元勋来到上海,同林昭母亲许宪民到上海提篮桥监狱看望她。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改判的死刑判决书,随即在上海龙华被枪决,年仅36岁。5月1日,公安人员来到林昭母亲家,索取5分钱子弹费。
[编辑] 尾声
林昭父亲在女儿被捕后,服药自杀。林昭母亲则精神失常,后死于上海街头。林昭的弟弟彭恩华,2004年8月3日逝世于美国Sandy, Utah, 享年59岁。[9] 林昭的妹妹彭令范现居美国。
1980年8月22日,上海高级法院“沪高刑复字435号判决书”,宣布林昭无罪,结论为“这是一次冤杀无辜”。
林昭的档案,包括在狱中写的大量血书,1980年代曾一度开放,但不久又被封存。
[编辑] 注脚
- ^ 陈伟斯,《林昭之死》,http://nevergone.blogchina.com/nevergone/1851511.html
- ^ 摩罗,《林昭年表》,http://www.taosl.net/dir2/memo_linzhao_moluo.htm
- ^ 张元勋,《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http://www.taosl.net/wcp/memo_linzhao_zhangyx.htm
- ^ 《人民日报》社论,《这是为什么?》,http://news3.xinhuanet.com/ziliao/2004-12/31/content_2401225.htm 1957年6月8日
- ^ 张元勋,《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http://www.taosl.net/wcp/memo_linzhao_zhangyx.htm
- ^ 林昭妹妹彭令范在《我的姐姐林昭》中写到:“姐姐每次来信,总是要白被单,我们实在百思不得其解。到后来才知道,送去的白被单她都撕成条条用来写血书。”……“姐姐一度保外治疗时,我们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多的白被单,她支吾其辞。当我们看到她手腕部血迹斑驳的伤痕时,母亲立即把她衣袖拉起来,手臂上也全是小的切口疤痕。母亲当时放声大哭:‘你为什么要这样作贱自己?这也是我的血肉呀!’”
- ^ 林达,林昭在为我们寻找--《寻找林昭的灵魂》观后,http://www.oioj.net/blog/user1/8879/archives/2005/47469.shtml
- ^ 根据林昭年表,《判决后的申明》部分内容:“……这是一个可耻的判决,但我骄傲地听取了它!这是敌人对于我个人战斗行为的一种估价,我为之由衷地感到战斗者的自豪!……我应该作得更多,以符合你们的估价!除此以外,这所谓的判决与我可谓毫无意义!我蔑视它!看着吧!历史法庭的正式判决很快即将昭告于后世!你们这些极权统治者和诈伪的奸佞--歹徒、恶赖、窃国盗和殃民贼将不仅是真正的被告更是公诉的罪人!公义必胜!自由万岁!林昭 主历 一九六五年六月一日”
- ^ Salt Lake Tribune, August 5-6, 2004.
[编辑] 参见
[编辑] 引用
[编辑] 网页
- 五柳村特别刊载:纪念林昭,http://personal.nbnet.nb.ca/stao/memo_linzhao
- 网上纪念馆:林昭!你在哪里? http://linzhao.netor.com/
[编辑]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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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2k://|file|linzhao1.rmvb|213451996|FC58ECC4AB8127C00D59B13B095736A4|/ 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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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录音采访
- 自由亚洲电台,林昭:回忆、纪念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