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阳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元阳(1497年—1580年),字仁甫、号中溪,白族,云南大理人。1526年(明朝嘉靖5年),中进士,初授翰林辽庶吉士,后来因为仗义执言,受到同僚的排挤,他也因此借故归家赋闲。1531年复出,官授江阴县令,在任期间,外抗击“海寇”,内施惠政于人民。后升为户部主事,监察御史,再次因直言而被贬为荆州知府,政声显著。因识张居正于童试,在张居正担任宰相之后亦与之通书信。最终因看不惯官场黑暗,回到大理老家隐居,与谪居于云南的杨升庵相契最深,两人常常一起吟诗作画,同游景胜。在文学上贡献卓著,与杨士云同修《大理府志》,并修订《云南通志》。著有《心性图说》、《艳雪台诗》、《中溪漫稿》。在闽中曾校刻《史记题评》、《十三经注疏》、《杜氏通典》等计76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