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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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h-cn:数字版权管理; zh-tw:數位著作權管理; zh-hk:數位版權管理}-
-{A|zh-cn:数字版权管理; zh-tw:數位著作權管理; zh-hk:數位版權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簡稱:DRM)指的是出版者用来控制被保护对象的使用权的一些技术,这些技术保护的有数字化内容(例如:软件、音乐、电影)以及硬件,处理-{zh-cn:数字; zh-tw:數位; zh-hk:數位}-化产品的某个实例的使用限制. 本术语容易和版权保护混淆。版权保护指的应用在电子设备上的数字化媒体内容上的技术,版权保护技术使用以后可以控制和限制这些-{zh-cn:数字; zh-tw:數位; zh-hk:數位}-化媒体内容的使用权。
数字版权管理議題經常有所争议,支持者认为对於版权所有人來說,這個機制能保護其成果在未经授权被复制。而一些此技术的批评者(包括自由软件基金会)[1]则建议大家把DRM当成是「Digital Restrictions Management」(-{zh-cn:数字; zh-tw:數位; zh-hk:數位}-限制管理)的缩写,因为「版权」(rights)一词在这个术语中的使用容易使人误解。此外,「电子边界基金会」认为一些DRM方案會阻碍竞争,并举iTunes Store为例。[2]
企业-{zh-cn:数字版权; zh-tw:數位著作權; zh-hk:數位版權}-管理(Enterprise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簡稱:E-DRM 或者 ERM)指的是使用DRM技术來控制公司内部-{A|zh-cn:文档; zh-tw:文件; zh-hk:文件}-的使用权(例如:Word、PDF、TIFF、AutoCAD之类的文档),而不是消费者使用的可播放媒体。这项技术通常需要一台策略服务器(Policy Server)来针对特定文档进行使用者鉴权。EDRM的提供商包括Microsoft、Adobe、EMC/Authentica以及很多小型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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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概述
DRM的提供商和出版商创造了「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这样一个术语来指代这里讨论的一系列技术手段,将这个词的使用限定在-{zh-cn:数字; zh-tw:數位; zh-hk:數位}-媒體上(以及類似以-{zh-cn:数字; zh-tw:數位; zh-hk:數位}-化方式发布的其他媒体)。拷贝会使模拟媒体(傳統類比)产生内容上品質上的损失,而-{zh-cn:数字; zh-tw:數位; zh-hk:數位}-媒体文档可以拷贝无数次,而且每一份拷贝都不會造成品質的下降。个人电脑的出现,以及因特网和文件分享工具的流行,使得未经授权的文件分享(也经常被称作数字盗版)日益普遍.
对于这类复制和软件的使用进行技术上的控制,从80年代以来就已经相當普遍,但是「DRM」一词最初指的是一些对于「艺术」作品或者内容的控制措施。在已经存在的版权法律强加的限制之外,大部分DRM方案能够通过判断内容的发行者进而加上額外的限制,发行者可以是版权拥有者,也可以不是.
实行DRM的技术形式有很多种,例如在-{zh-cn:数字; zh-tw:數位; zh-hk:數位}-媒体播放软件中实现。而在媒体播放软件这样类型的实现在技术上是可以去除的,导致强制访问控制(Mandatory Access Control)系统(和任意访问控制(Discretionary access control)相反)被更多的使用,在这样的系统裡,管理员用操作系统内置级别的软件或直接用硬件,或者两者配合的办法设置好限制规则。儘管如此,一些此類型的DRM因为需要特定的硬件配合,还是容易收到其他形式的攻击。
尽管数字版权管理在电影工业上应用的最为普遍,但现在已经发现在其他媒体上也是是有用的。许多-{zh-cn:在线; zh-tw:網路; zh-hk:網路}-音乐商店,例如蘋果電腦公司的iTunes Store;近期也有一些电子图书的制作者采用了不同的DRM方案。近年来,许多电视的制作者开始要求大為流行的TiVo系统,在機器中加入DRM的功能。[3]
[编辑] 限制功能
數位著作權管理的限制可能有許多種,包括:
- 必須在指定電腦或播放機才能播放
- 必須在特定的日期前才能播放
- 播放的次數
- 傳輸到播放機的次數
- 燒錄到光碟的次數
- 以上限制的混合
音樂檔案的版權擁有人先依自己的意願設定版權管理的條款,再將之加密到該檔案,才發放給顧客。只有在指定的電腦上,用指定的應用程式才可播放或複製這檔案,而這技術亦限制了複製檔案的次數。這樣便可以有效保障版權擁有人的權利,避免檔案輕易被盜取,已購買正版音樂檔案的使用者,即使意外地把檔案外洩,第三者的播放機也無法播放,就不會構成侵權。這技術特別適用於經營合法下載音樂檔案的網站。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使用數位著作權管理的設備或軟體
- Microsoft Office 和 Windows(在 Office 2007 和 Windows Vista 中,數位著作權管理已經成為保護文件的標準)
- GigaTrust 公司(www.gigatrust.com)有發行能夠將任何檔案加入數位著作權管理的軟體。
- Windows Media Player(在 WMV 格式的檔案中植入特殊的數位著作權管理程式碼,其中包含保存有能解開限制的網址。)
- Xbox 和 Xbox 360
- DVD播放机
- PlayStation 2
- PlayStation Portable
- Apple iPod
- Microsoft PlaysForSure 裝置
- Microsoft Zune
- 部份由三星公司(Samsung)製造的行動電話不允許使用沒有數位著作權管理的作為手機鈴聲。[來源請求]
- Symbian OS、Windows Mobile
[编辑] 注釋
- ↑ Digital Restrictions Management and Treacherous Computing - 於2006-08-04造訪。
- ↑ FairPlay: Another Anticompetitive Use of DRM - 於2006-08-01造訪。
- ↑ Bangeman·Eric (2006-10-28) - TiVo tightens the DRM vise - 於2006-08-11造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