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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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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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 | |
籍貫: | 臺灣屏東縣 |
出生: | 1937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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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東雄(1937年8月21日-),台灣屏東縣人,法律學者,前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1960年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1969年獲德國邁因茲大學(Johannes Gutenberg-Universität Mainz,又譯美因茲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專長為民法,尤其身分法領域更係台灣之權威。曾任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主任、台灣大學法學院院長,1994年起任司法院大法官,2003年卸任。現任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中華民國法務部民法親屬暨民法繼承修改委員會之召集人。
戴氏於2004年曾因推動台灣、德國的法學、文化、經濟、環境保護等交流,獲頒德國總統「一級聯邦十字勳章」,是有史以來,獲頒這項勳章殊榮的第一位台灣人及華人。
其父戴炎輝亦為台灣著名民法學者,並曾任司法院大法官及院長之職;弟戴東原為前台大醫院院長,可謂一門碩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