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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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原住民是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大約在33,000年前移居到北美洲。北歐的斯堪地納維亞人(Viking) 在大約公元986年在現在叫紐芬蘭的地方暫居。斯堪地納維亞人是第一批踏足北美的歐洲人。但是在16和17世紀才有歐洲人北美作永久性定居。來北美定居的人是來自英國和法國。
在1763年結束的七年戰爭,英法簽訂的巴黎條約令法國放棄了它們在北美殖民地的主權。美國革命戰爭(1775年-1783年)以後,大規模的親英分子北上移居到英屬北美。在1812年至1815年,美國和英國在北美展開1812年戰爭。
在1867年,英國政府通過了英屬北美法案,同意在1867年7月1日成立加拿大自治領聯邦政府。在1867年,4個省份,安大略、魁北克、-{zh-cn:新斯科舍;zh-hk:諾華士高沙;zh-tw:諾瓦斯科西亞}-(新蘇格蘭)和-{zh-cn:新不伦瑞克;zh-hk:紐賓士域;zh-tw:紐布朗斯維克}-,同意加入聯邦政府,組成英帝國內的加拿大自治領。到1910年,加拿大已經有9個省份(紐芬蘭省是在1949年加入聯邦的)。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條例(Statute of Westminster; 西敏寺法)擴大了加拿大政府自主權,包括外交。英國政府在1982年 通過的加拿大法案把修改憲法的權力從英國政府手中移交給加拿大。
[编辑] 法語與魁北克的地位
魁北克大多數居民使用的語言是法語。在20世紀後半期許多魁北克人幫魁北克爭取更大自主統治權。1964年的國旗大辯論造成帶有英國國旗的舊國旗被廢棄,改用現有的楓葉圖案。在1969年7月7日,加拿大政府將法語提升為官方語言,讓英語和法語在聯邦政府上享有同等地位。加拿大在1970年代開始變為一個雙語和多元文化的國家。但是1977年,魁北克通過法語法案,只承認法語是該地區的官方語言。
魁北克到現在為止,一共為是否獨立舉行了兩次公民投票:1980年的魁北克公投和1995年的魁北克公投。這兩次的投票先後被60%和50.5%的選民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