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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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票是一種運用策略,以求某方充分利用票源,獲得最大席次之投票。由於在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中,並非僅由最高票當選,而係各候選人得票僅需在當選席次內領先即當選,因此政黨或政治聯盟透過組織動員或是號召選民自動將票源分配投給有希望當選的候選人,使其達到當選門檻,使該政黨當選席次最大化,避免個別參選人衝高票數造成選票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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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意義
例:今日有三人A、B、C,參加有二席名額之民意代表選舉。其中A君與C君同黨,但A君民調支持度遠高於其他二人。
此時黨中央考量到A君票數太高並無意義,不如選前即要求支持者分配一些選票改投給同黨的C君,二席皆獲得的可能性反而較大,這個過程就稱為「配票」。
[编辑] 手段
配票的方法五花八門。以台灣為例,若政黨欲配票給四位候選人,可能要求選民以出生日為準,春、夏、秋、冬分別投與不同人選,以求平均分配,並搭配口號及密集選前宣傳以達到功效。
在台灣選舉史中,更早期尚有劃分「責任票源區」的作法,即政黨指示各村各里的選民分別投與自己所「負責」的候選人,也能達到平均分配的效果。其他方法尚有以身份證末碼判定、以性別為準等。
[编辑] 結果
由於配票常為同黨候選人平均分配選票,事前對於投票人數、基本盤都需有十分暸解,否則可能反而全軍覆沒。以台灣選舉史上為例,不乏有配票失敗及成功的案例,甚至連帶影響後續其他選舉:
[编辑] 成功
- 1995年立委選舉,民主進步黨首次以聯合配票的方式,在台北市南區創造出四席立委全上的佳績。
- 2001年立委暨縣市長選舉,民主進步黨即以身分證號碼末一碼配票使台南縣五席立委全上。
- 200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