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蔡京(1047年~1126年),字元長。興化軍仙遊(今中国福建)人。北宋书法家,是北宋最貪瀆的權相。
熙寧三年(1070年)進士,先任地方官,後任中書舍人。元祐元年(1086年),司馬光盡廢王安石新法,大臣皆言不可。唯蔡京於五日內在開封府改募役為差役,受到司馬光的稱讚。紹聖元年(1094年)任戶部尚書,又助章惇重行新法。宋徽宗時被彈劾奪職,閑居杭州。蔡京勾結童貫,重新起用,並排擠掉韓忠彥,先後四次任相。期間大興花石綱,設“西城括田所”,盡改鹽法和茶法。工役繁重,當時民怨沸騰。太學生陳東上書,稱蔡京、童貫等人為六賊,蔡京更為“六賊之首”。宋欽宗即位後,蔡京被貶嶺南(今廣東),途中死於潭州(今湖南長沙)。
蔡京工書法,初學蔡襄、徐浩,後學沈傳師、歐陽詢,“字勢豪健,痛快沉著。迨紹聖間,天下號能書,無出公之右者。”(《鐵圍山叢談》)。北宋有「蘇、黃、米、蔡」四大書法家,「蔡」原指蔡京,後世以其“人品奸惡”,遂改為蔡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