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繩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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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繩民政府(平假名:おきなわみんせいふ、英文:Okinawa Civil Government),為美軍佔領沖繩群島時所設置的行政管理機關,設立於1946年4月,原先名為沖繩中央政府,同年12月改名為沖繩民政府。由沖繩諮詢會委員長志喜屋孝信擔任民政府知事,同時並設立諮詢機關「沖繩議會」(後改為沖繩民政議會)。同時期美軍在琉球群島上各地成立的治理機關還包括「宮古民政府」、「八重山民政府」、「臨時北部琉球群島政廳」。
[编辑] 行政組織
- 知事
- 總務部
- 法務部
- 文教部
- 文化部
- 公衆衛生部
- 社會事業部
- 工業部
- 商務部
- 農務部
- 勞務部
- 財務部
- 通信部
- 水産部
- 警察部
- 工務部
[编辑] 沖繩議會
為沖繩民政府知事的諮詢機關,由戰前的沖繩縣會議員和美國軍政府所任命議員組成。雖然名為「議會」,但不是議決機關,也沒有質詢沖繩民政府知事的權力。1949年,改組為沖繩民政議會。
[编辑] 相關條目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治理機構的變遷 | ||||||
美軍治理機構: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 | ||||||
群島分治時期機構 | 統一治理時期機構 | |||||
奄美群島: | 大島支廳 | → | 臨時北部琉球群島政廳 | → | 奄美群島政府 | 臨時琉球諮詢委員會 → 琉球臨時中央政府 → 琉球政府 |
沖繩群島: | 沖繩諮詢會 | → | 沖繩民政府 | → | 沖繩群島政府 | |
宮古群島: | 宮古支廳 | → | 宮古民政府 | → | 宮古群島政府 | |
八重山群島: | 八重山支廳 | → | 八重山民政府 | → | 八重山群島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