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望廈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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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贸易章程》;美稱《顧盛條約》)是美国与中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1844年7月3日,美国专使顾盛和清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望厦条约》,共34款,附有《海关税则》。
《中美望厦条约》从内容上与此前英国和中国签署的《南京条约》类似,但比《南京条约》要长和细腻得多,此外它还包括了一系列《南京条约》中没有的条例。比如第17条规定美国人可以在五个条约港口购买地产来建教堂、医院和墓地。第18条废除了传统上禁止外国人学中国话的命令。第21条规定美国人不受中国司法管辖。在一点上美国对中国要求让步:第33条明文规定禁止贩卖鸦片。违反这个规定的美国人受中国司法机关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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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簽訂條約的地方,現立了一亭卑紀念此事。地點在澳門觀音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