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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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紅十字會在1950年成立。本着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大基本原則,即人道、公正、中立、獨立、志願服務、統一、普遍,服務香港有需要的人。
在香港,紅十字標誌的使用,受日内瓦公约和《香港紅十字會條例》(香港法例第1129章)所保護。
香港較少天災發生,所以香港紅十字會的志願工作,大多圍繞急救服務、關懷老弱、健康推廣和人道法推廣等為主。而當世界各地發生天災時,香港紅十字會也會向香港市民籌款和派遣志願人員到災區救災。較近期的,是在2004年印度洋大地震後,香港紅十字會向市民和商業機構等,共籌得港幣6.2億元作救災和災後重建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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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歷史
在香港紅十字會成立之初,由於香港是英國殖民地的關係,故當時是以英國紅十字會海外分會的名義成立的。而在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則改為中国红十字会之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分會,日常運作絕大部分都是獨立運作。
[编辑] 贊助人及執事委員
- 2005年9月生效
[编辑] 轄下部門
- 青年及義工事務部
- 醫護服務部
- 國際及賑災服務部
- 特殊教育及復康服務
- 輸血服務
其中,輸血服務與醫院管理局一同營辦輸血服務中心,醫院管理局透過撥款維持輸血服務中心的日常開支。
[编辑] 青年及義工事務部
[编辑] 制服團隊
香港紅十字會制服團隊分為少年團、青年團、成人團、耆英團四種。
截至2006年3月,香港紅十字會共有79隊少年團、247隊青年團以及23隊成人團。
第一團青年團為嘉諾撒聖方濟各書院的團隊,在1956年成立。而第一團成人團則在1976年成立。
少年團、青年團和成人團,依不同地域,分由五個總部管理:港島總部、東九龍總部、西九龍總部、新界東總部、新界西總部。每個總部之內,再細分各區,由全職和義務職員負責統籌團隊活動。
由1999年的學年起,香港紅十字會與香港教育學院推行「紅十字領袖訓練計劃」活動,在香港教育學院成立首個制服團隊。其後在2001年至2004年的學年間,香港紅十字會與香港浸會大學合辦紅十字領袖訓練計劃。
[编辑] 成人義工隊
成人義工隊是香港紅十字會另一種志願服務的隊伍,但不設制服。成人義工隊也是一個途徑,讓熱心人士參與義務及人道工作。
[编辑] 特殊教育及復康服務部
[编辑] 特殊學校
- 雅麗珊郡主紅十字會學校 [1](觀塘茶果嶺)
- 甘迺迪中心 [2] (薄扶林沙灣)
- 瑪嘉烈戴麟趾紅十字會學校 [3](黃大仙牛池灣)
- 香港紅十字會醫院學校 [4](共20間,分佈於各醫院內)(其中三間專為精神科病童提供服務)
-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根德公爵夫人兒童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瑪麗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瑪麗醫院紅十字會學校精神科
- 九龍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伊利沙伯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明愛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油麻地兒童精神科中心紅十字會學校
- 基督教聯合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基督教聯合醫院紅十字會學校精神科
- 瑪嘉烈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廣華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仁濟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屯門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北區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威爾斯親王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將軍澳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 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紅十字會學校精神科
- 葵涌醫院紅十字會學校
[编辑] 中度弱智人士宿舍
- 香港紅十字會順利宿舍(觀塘順利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