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王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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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王位委员会是根据“柬埔寨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推选柬埔寨国王的机构,其职能是推选新的国王。其组成成员9人,分别是首相1人,参议院议长、第一和第二副议长3人,国民议会议长、第一和第二副议长3人和两位僧王。
[编辑] 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
“柬埔寨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于2004年10月8日由国民议会批准。该法案规定,柬埔寨国王由“王位委员会”推选;国王的产生办法即在柬埔寨国王去世、退休或退位后7天内,以简单多数表决方式,从安东、诺罗敦和西索瓦三大王族后代中推举出新的柬埔寨国王。法案产生的背景是柬埔寨前国王诺罗敦·西哈努克宣布因年迈和健康原因退出王位,通过这一法案为应对这一局势,同时也为以后顺利推举新的国王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