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曆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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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新政,為慶曆三年(1043年)九月范仲淹等人上呈《答手詔條陳十事》,進行改革。一年四個月後,慶曆新政失敗,范仲淹貶到鄧州、杭州、青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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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過程
宋仁宗慶曆三年(1043年),宋朝對夏戰爭慘敗,內部動盪已是山雨欲來之勢。仁宗遂罢去宰相呂夷簡,任命富弼、韩琦等為樞密副使,范仲淹、富弼等人綜合多年来的經驗,於九月將《答手詔條陳十事》奏折呈给宋仁宗,作為改革的基本方案。朝廷表示贊同,並頒發全國。
[编辑] 澄清吏治
- 明黜陟
- 抑僥倖
- 精貢舉
- 擇長官
- 均公田
[编辑] 富國強兵
- 厚農桑
- 修武備
- 推恩信
[编辑] 講求法治
- 重命令
- 減徭役
[编辑] 評價
范仲淹提出的十事,大多以詔令的形式頒行全國,在罷黜了一批官吏之後,“論者藉藉”,富弼說:「-{范}-六丈公則是一筆,焉知一家哭」,范仲淹卻說:「一家哭,怎比得一路哭呢?」由於官僚集團受到極大震動,史稱“按察使多所舉劾,人心不自安,任予恩薄,磨勘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浸盛,而朋黨之論滋不可解”(《宋史》)。由於“新政”限制了權貴、官僚的既得利益,招致了猛烈的攻擊。不久范仲淹被貶,象徵新政的失敗收場。慶曆新政的失敗,社會矛盾更為激化嚴重,更形成了所謂的「朋黨」之爭,這更影響到後來的王安石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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