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 talk:台北市重要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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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關於面積
這模板不會變的太大?-winertai 06:36 2006年4月4日 (UTC)
我想把它分類說,每區再分五類:一、二、三、國、市。嗯,可能會變更大。方舟 06:31 2006年4月4日 (UTC)
- 個人認為不宜太大,應該不要超過八行。如果太大會奪走條目內文風-{采}-,尤其是小作品時候。--winertai 06:35 2006年4月4日 (UTC)
- 把它分區切成十份如何?編得時候也嚇到,文化局訂了一堆古蹟說。方舟 06:45 2006年4月4日 (UTC)
- 個人傾向至少維持現在模樣,因為如果切割多份,就喪失我當初編此模板的初衷。我編此模板用意,是想讓台北三級古蹟以下的古蹟仍有個模板來敘述比照所有台北現有古蹟。--winertai 08:04 2006年4月4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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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這樣吧,不過古蹟一定是越來越多,是不是該以一、二、三、國、市把它們再分五個,並留下連結,或許未來可以考慮就是。方舟 08:45 2006年4月4日 (UTC)
- 可否將內湖文山信義大安區併在兩行,這樣可以減少面積,然後區的顏色和連結依舊存在(我不會弄^^")。。。-winertai 11:29 2006年4月4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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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安就一行多了,有點困難,我試試 :P 方舟 11:47 2006年4月4日 (UTC)
- 各位有沒有考慮過把顯示出來的字縮一些?例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舊址」,連結照舊,但只顯示「衛生局舊址」這樣。--Alex S.H. Lin (talk) 12:19 2006年4月7日 (UTC)
[编辑] 括弧備註
我認為括弧備註可以去除,因為條目上不可能出現這些字眼,如果在此模板存在,會與「主條目」呈現的黑色相搞混。-winertai 11:02 2006年4月6日 (UTC)
- 餘有理惟大同之家例外。個人認為,括號也是內容,不宜刪除,但由於同位格,可於文章內註明。但網球場此括號與其餘相異,與前面的名詞不相等,不宜刪除。因為此為嚴家淦官邸網球場,非大同之家網球場,兩者無主從、從屬與包含關係,不宜刪除之。方舟 04:17 2006年4月9日 (UTC)
- 此外條目上亦可有此字眼,以忠於原名。方舟 04:17 2006年4月9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