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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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表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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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大日本帝国}- |
假名 | だい にっぽん ていこく |
羅馬字 | Dai Nippon Teikoku |
舊漢字體 | -{大日本帝國}- |
庆应3年(1867年)10月,德川幕府第15代将军德川庆喜向天皇归还权力,称为大政奉还。12月,朝廷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根据大号令,以讨幕派的萨摩藩和长州藩为中心组成了新的政府,保留帝制,1899年国号改为大日本帝国。
后来,“日本”,“日本国”,“大日本”,“日本帝国”,“大日本帝国”都曾经使用,直到昭和11年(1936年),国号统一为大日本帝国, 国家元首为天皇,政体为君主立宪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第二年,也就是昭和21年(1946年),战败后的日本新的国家体系形成,国号改为日本国。
目录 |
[编辑] 國土範圍
[编辑] 首都
[编辑] 內地
等同於現在日本的領土範圍,即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琉球群島以及附屬島嶼。
[编辑] 外地
有別於內地的稱呼,性質類似於清朝的藩部,但日本本土的部分法律不適用於外地。1946年太平洋戰爭結束後,所有外地全部被迫放棄。
[编辑] 租借地
[编辑] 委任統治區域
- 南洋廳(南洋群島)
[编辑] 間接統治區域
[编辑] 参见
[编辑] 同名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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