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府,为明朝和清朝时湖南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以今长沙市辖域为中心,包括周边邻近地区。明洪武五年(1372),潭州府改名为长沙府,隶湖广布政使司,辖11县1州:长沙县、善化县、湘潭县、湘阴县、宁乡县、浏阳县、醴陵县、益阳县、湘乡县、攸县、安化县、茶陵州,府治长沙城。清朝康熙年间长沙府改隶属湖南布政使司(湖南省);民国二年(1913年),撤长沙府成立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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