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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其他称谓有“湖广布政使司”、“湖广布政司”,简称“湖广”,民间简称“湖广行省”或“湖广省”,明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行政区,治所武昌(今武汉武昌),为明朝15个“布政使司”(即“承宣布政使司”,即当时的2京13省)之一,辖地为今湖北、湖南全境,下辖16个府。
- 武昌府
- 汉阳府
- 黄州府
- 承天府
- 辰州府
- 德安府
- 岳州府
- 荆州府
- 襄阳府
- 宝庆府
- 郧阳府
- 长沙府
- 常德府
- 衡州府
- 永州府
- 宝庆府
明代分长江以北、大别山、桐柏山以南的河南行省南部并入“湖广”,长江不再成为行政区划的界限;明初,两广与江西、湖南分开。由于广西壮、黎、瑶三个民族反明起义猛烈,明朝皇帝朱元璋采用分而治之的办法,把黎族聚居的海南及广西门户钦、廉州划归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