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民俗學(folklore)是一門針對信仰、風俗、口傳文學、傳統文化及思考模式進行研究,來闡明這些民俗現象在時空中流變意義的學科。民俗學與發生在我們周圍的各種生活現象息息相關。儘管人們不一定能意識到自己的生活對整個社會具有多大的意義,他們在日常交流中所展現的一切,對文化的傳播和保存起了什麼樣的意義和作用。但是,有關人類活動的一切細節,都可以作為民俗學者的研究對象。而且其中還包含和傳達著重要的文化信息。
目录 |
[编辑] 概要
民俗是常民生活形態的真實反映,舉凡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的內涵與形式,以及其間思想、行為、儀節、活動的記錄與形成,都是民俗學探討的主題,這種約定俗成的習慣與風俗,不僅是人們生活的提升與滿足,更是民族生存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因此,對於民俗學的認知與闡述,是當今國際學術研究極為重視的課題,也是日後研究者刻不容緩的責任與方向。
[编辑] 民俗學起源
民俗學早期的代表人物是德國的格林兄弟。但是,民俗學(folklore)一詞卻是1846年才由湯姆斯(W.J.Thomas)首先提出。在此之前,民俗學在德國被稱為人民學(volkskunde),在英國及歐洲其他國家被稱為大眾古俗(popular antiquities)或俗文學(popular literature)。1846年,在寫信《雅典娜神廟》雜誌的信中,英國考古學家湯姆斯提出用folklore一詞來概括此一新興的學科。從此以後,民俗學風靡歐洲。
[编辑] 發展沿革
[编辑] 研究方法
[编辑] 研究對象
- 物質民俗學(常民生活)
- 民間美術、民間飲食、民俗服飾、民間建築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參考文獻
- 王娟,民俗學概論,北京出版社,2002:9 ISBN 7-301-05815-2/C‧0230
- 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01/01 ISBN 753211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