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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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7月31日在中国上海和嘉兴举行。当时会议召开的地点为位于上海法租界望至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的一大代表李汉俊的寓所。7月30日晚,大会会场遭到法租界巡捕房的搜查,在代表李达的夫人王会悟建议下,前往嘉兴南湖继续会议。于是代表们前往南湖,在烟雨楼前租了一艘船,佯装游湖的客人,举行了最后一天的会议。
出席大会的各地共产主义小组推选的代表共有13人,其中正式代表12人,他们分别是:上海代表李达、李汉俊;北京代表:张国焘、刘仁静;湖南代表:毛泽东、何叔衡;湖北代表:董必武、陈潭秋;山东代表:王尽美、邓恩铭;广东代表:陈公博(未前往南湖);东京代表:周佛海;另有陈独秀指派的代表包惠僧。他们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和共产国际远东局书记处分别也派出代表马林、尼柯尔斯基参加会议。但是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南陈北李”陈独秀、李大钊都因故没有参加会议。当时法国的旅欧共产主义小组没有和国内取得联系,也没有派出代表参加会议。
大会由张国焘主持,毛泽东、周佛海担任会议记录。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规定了党的奋斗目标、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通过了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确定了党成立后的中心任务。大会选举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局委员:陈独秀、张国焘、李达。陈独秀担任书记,张国焘担任组织部主任,李达担任宣传部主任。“一大”的召开实际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
现中共一大會址位於上海市黃陂南路347號,新天地的附近。1952年9月會址復修,成立紀念館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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