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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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3年6月12日至6月20日在广州举行。会址在广州东山恤孤院路后街31号(现恤孤院路3号)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瞿秋白、蔡和森、张太雷、向警予、张国焘等30余人代表全国420名党员参加大会。共产国际派出代表马林出席会议。
陈独秀代表中共中央作了报告。大会主要讨论了有关国共合作的问题,并决定与国民党合作。中共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同时保持中共的独立性。会议反对了张国焘的左倾和陈独秀的右倾观点。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大会决议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大会选举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和森、王荷波、罗章龙、项英、谭平山、朱少连9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陈独秀担任委员长,由陈独秀、毛泽东、罗章龙、蔡和森、谭平山(1923年9月卸任)、王荷波(1923年9月增补)组成中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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