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 是一個法律上的名詞。 其實即是物業,它包括土地及其上之房屋等不可移動、可以有固定地址的建築物。[1]
按香港法例第117章《印花税条例》附表1,買賣香港「不動產」的第1類文件,是要缴付印花税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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