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多元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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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入學為台灣教育部為國民中學畢業生所設計的升高中入學方案。分為登記分發、申請入學、甄選入學等三管道。並使用國中基測分數做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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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方案精神介紹
(一)展現多元特色:發展學校特色與課程,自訂招生條件與方式。
(二)發揮多元智慧:促使國中教學活潑正常化,國中學生朝多元適性發展。
(三)提供多元選擇:申請入學、甄選入學、登記分發自選。
[编辑] 發展歷程
[编辑] 管道流程
第一次國中基測報名->參加第一次基測考試->可報名申請入學或甄選入學->甄選入學考試->申請入學、甄選入學放榜->完成報到->未報到者報考第二次基測->第二次基測考試->登記分發入學填志願卡->登記分發全國放榜->錄取報到
[编辑] 申請入學
(一)申請區域:
全國高中高職分為15個招生區。
(二)實施範圍:【不得跨區】學生限向國中三年級學籍所在地招生區聯合申請入學委員會提出申請,其申請校數如下:
1.可以向一所高中提出。 2.可以向一所高職提出。 3.可以同時向一所高中及一所高職提出。 附注:基北區可向一所公立高中、一所私立高中、一所公立高職、一所私立高職提出申請。
(三)實施對象:
1.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取得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2.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及同等學力,並取得該年度考試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3.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並取得該年度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4.報名年齡之限制,請詳閱各區入學簡章。
(四)實施方式:
1.國民中學學生依招生學校所訂條件,自行向欲就讀之學校或聯合申請入學委員會提出申請。 2.各招生學校以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為申請條件,並得擇一至二科加權計分。 3.各招生學校應參採學生之在校成績(限直升入學)、優良品德、 日常生活表現或特殊事蹟等。 4.各招生學校得考量社區地緣因素,提供若干名額予鄰近國中,其提供名額之原則及錄取方式,應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5.各招生學校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不得再辦理任何形式之測驗。 6.直升入學以本校學生為原則,但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五)費用:
1.新臺幣230元。 2.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 (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