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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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學的設立,始於康熙年間,目的在教化鄉民,「州、縣設學多在城市,鄉民居住遼遠不能到學者,於大鄉巨堡,各置社學」。
清朝初期,台灣各地即普遍設有社學,並有漢人社學與土著社學之分。
漢人社學,於始於康熙二十二年,台灣知府蔣毓英,於東安坊設置社學二所;至康熙末年,朱一貴事變後,社學制度逐漸廢弛,義學代以興盛,所有社學多變為義學。社學一辭,到了乾隆年間,成為諸子以文會友之場所,有文昌祠即設有社學,原來的意義近失盡失。
土著社學,係專為熟番而設,康熙二十五年,諸羅縣令樊維屏,在其轄區內四番社(新港社、目加溜灣社、蕭龍社、麻豆社)各設社學一所,是為發端;康熙三十四年,台灣知府靳治揚到任之初,大量創設社學。乾隆年間為其鼎盛時期,嘉慶年間,由於熟番急速漢化,原來的土著社學,逐漸變成一般的漢民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