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友邦(1906年4月10日-1952年4月21日),為台灣抗日運動的重要人物,曾經前往中國大陆,進行抗日活動,在國民政府戒嚴時期的白色恐怖中遇害。本名李肇基,臺北縣蘆洲市人。妻子严秀峰
李友邦於1921年參加台灣文化協會,1924年在台北師範學校(現國立台北師範學院)讀書時因反日行動遭日本警察通緝,因此潛逃中國大陆,並且進入黃埔軍校第二期,在校其間,1924年(一說1926年)在孫中山的支持下成立「台灣獨立革命黨」,後來又參加「廣東台灣學生聯合會」、廣東臺灣革命青年團等組織,並與中國共產黨有所往來。
1927年,因蔣介石進行清黨,李友邦潛赴杭州,祕密從事革命活動。因結交許多左翼人士,於1932年被捕入獄,至西安事變第二次國共合作後才正式被釋放。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李友邦在金華著手恢復臺灣獨立革命黨,並前往福建崇安縣招募臺灣同胞組織抗日武裝力量,后經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批准,1939年2月「台灣義勇隊」在浙江省金华縣正式成立,6名兒童也組成「臺灣義勇隊少年團」,李友邦為義勇隊隊長。義勇隊以「保衛祖國、收復台灣」為號召。1940年李友邦復刊機關報《臺灣先鋒》,又出版《臺灣革命叢書》。后臺灣獨立革命黨加入臺灣革命團體聯合會,后聯合會更名為臺灣革命同盟會。此時與嚴秀峰結爲夫婦。 后李友邦授銜為少將隊長,臺灣光復時升至中將。
臺灣光復后,1945年12月8日,李友邦率臺灣義勇隊回臺,兼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直屬臺灣區團部籌備処主任。1946年,台灣義勇隊遭政府當局強制解散。 李友邦擔任三民主義青年團臺灣分團主任。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後,李友邦被陳儀以「通匪」與「幕後鼓動暴動」之罪名逮捕,並解送南京監禁3個月,經過陳誠援救後被釋放。李友邦回台灣之後擔任臺灣省黨部副主委兼改造委員會委員,1952年因「匪諜案」於4月21日被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