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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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信案,為台灣發生於1985年的經濟犯罪事件,為國民政府遷台之後最大的金融事件。
十信即臺北第十信用合作社,1911年9月成立,初名為「臺北信用組合」。戰後由臺灣人接收改組,改名為「臺北第十信用合作社」。自1957年起,台北十信理事主席均由國泰集團的蔡萬春家族擔任。1960年蔡萬春因大量投資土地,引起十信資金流動困難,於是發起一元開戶運動,十信存款在短短數月內突破一億元,使台北十信成為全國七十五家的信用合作社中,規模最大與營業量最多的單位。
1982年蔡萬春之子蔡辰洲當選立法委員,結合增額立委,與劉松藩、王金平、洪玉欽、謝生富、李宗仁、李友吉、林聯輝、蔡勝邦、吳梓及蕭瑞徵等立法委員組成「十三兄弟」派系,經常邀請財經官員,而且向官方遊說合作社理監事可無限制連選連任,以及信託公司可承辦銀行業務等,蔡辰洲也將大量資金投入房地產事業。1983年,財政部進行一般金融事務檢查時,發現台北十信有不正常貸款現象,因此派員進駐輔導,並給予警告。1983年初台北十信又發生不良放款出現跳升現象,經過財政部派員進駐輔導一年之後,十信的不正常放款現象確有改善,因此財部未採取更嚴厲措施。1984年10月駐台北十信人員表示十信庫存現金有偏低之趨勢,財部督促台北十信限期改善,然情況並無好轉。
1985年2月9日由於台北十信放款總額占存款總額之比率高達102%,顯示已無支付能力,財政部為保障存戶合法權益,穩定金融秩序,明令台北十信停止營業三天,並由合作金庫暫為接管,嚴加清查整頓。台北十信在主管機關的督導下,舉行臨時社員大會,在2月18日起委託合作金庫代管,蔡辰洲也因利用人頭貸款,串通其部屬或假冒他人名義貸款等違反票據法之刑責被捕。
十信案的爆發嚴重傷害台灣投資人的信心,台北十信的各分行都受到嚴重的擠兌,數千存款戶一生的積蓄也血本無歸。交通銀行常董余井塘在常董會痛斥十信案,激動地講到:「一百億元,你們從前聽過一百億元的弊案嗎?」言畢腦溢血當場亡故。十信案也導致國泰集團承受污名,蔡辰洲最後在判刑前夕,於1987年5月14日病故於國泰醫院。經濟部長陸潤康、財政部長徐立德、中國國民黨祕書長蔣彥士也因此辭職。然而十信風暴在當時並非特例,同期的華僑信託、國泰信託、亞洲信託、與第一信託等金融機構也是岌岌可危,隨時處於崩壞邊緣,並不一定要拿蔡辰洲出氣,因此蔡家至今對此依舊耿耿於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