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鎮蠻煙碑俗稱金字碑,與台北縣瑞芳鎮侯硐里之金字碑同為台灣鎮總兵劉明燈於1867年(清同治六年)冬所題,古蹟位於台北縣貢寮鄉草嶺古道內。
「雄鎮蠻煙」四字,字長320公分,高116公分,每字寬55公分、高70公分,字體乃屬於行楷書碑,工匠特地把它雕成一塊匾額的樣子,並以溝紋為框,如遇雨時,好讓雨水順溝紋流向下方,使字面不受到損壞。
「雄鎮蠻煙碑」為國家三級古蹟,公告時間是1985年(民國7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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