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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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是自殺的一種极端形式,自焚者經常會使用汽油或煤油使自己烧死。是自殺方法中痛苦最強烈,死狀最悽慘的其中一種。而未死而造成的後遺症,比任何其他自殺手段都更為悲慘。
企圖自焚自殺的人,以被認為患有精神病的居多。
在某些狀況下公開自焚,通常是一些人为了表达自己强烈的观点,比如抗议政府決策不公,對法律案件有所執疑,遭受冤屈等。例如曾在越南戰爭中反對政府而死的僧侶,在韓國同樣為反政府運動而自殺的學生,在日本為爭取改善基層工人階級待遇的釜崎共鬥會議幹部,都採用了自焚自殺而引起了社會的注目。1986年日本,追隨已故「真理之友教會」教主而集體自殺的七個女教徒也是自焚自殺。
然而,少部份自焚者並非為了公開表達抗議或是其他理念,也有純粹是選擇這種方式自殺的,2000年4月10日,一名麻省理工學院的女學生Elizabeth Shin由於抑鬱症久病纏身,在宿舍床上燒床單自焚而死,引起了不少對高等學院學生心理輔導的討論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