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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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政府(Federal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有时亦用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世界上最龐大的官僚機構之一,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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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美國政府立法部門
美国宪法的第一章赋予了所有的联邦法律权利于美国国会,即美国国会的两部分,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美国宪法的定义下,参议院是由美国各州选派的两名参议员组成,现在由100名成员组成。
众议院的成员数量是基于各州人口数量的,所以美国宪法亦未对其进行明确的限定。在这种关系下,众议院现在由435名众议员组成。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成员都是由上届选举产生的,但路易斯安那州是一个特例,因为其人口比例以其它州不相符。
美国宪法并未明确的委任美国国会议员的工作细节。然而,伴随着国家的成长,确实是需要对未定的法律法规进行更加彻底的审查。例如,第108届国会(2003-2004)就有19名众议员和17名参议员是固定的,再加上来自参众两院的4名联合参/众议员负责国会的图书馆,印刷,税务和财政。另外,参众两院都可以命名特殊的或选择其议员去研究特定的问题。因为不断增加的工作量,这些固定的议员有组织了近150个附属委员会。
[编辑] 美國政府行政部門
[编辑] 美國總統
美利堅合眾國的國家元首稱為總統(the President)。總統同時是美國政府的最高領袖與三軍統帥。
依據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條第一款,總統須年滿35歲,居住美國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國公民」(通常被解釋為是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或者是在憲法通過時為美國公民。美國官職中唯正副總統兩職具「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的任職要件。
[编辑] 美國副總統
[编辑] 美國聯邦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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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白宮幕僚
白宮幕僚一般由美國總統任命。
[编辑] 美國政府司法部門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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