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撥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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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撥贈法案(Morrill Land-Grant Colleges Act) 是1857年由美国佛蒙特州參議員賈斯汀摩利爾(Justin Smith Morrill)所提出的法案,幾經波折後,1861年通過參議院表決,於1862年由總統林肯所簽署,故又稱為摩利爾法案(Morrill Act)。根據法案,聯邦政府給合乎條件的州撥地30,000畝,這些土地出售後的資金,用來建設以傳授農業和機械知識為主的大學。這一法案激發了各州建立各種各樣的大學體系,但聯邦政府卻不參與管理。
該法案奠定現今美國高等教育基礎,知名公私立大學如賓州州立大學、普渡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等都受惠於此制度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