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 talk:合并和移动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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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条目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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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某人创建的条目只有几句话,而这个条目内容完全可以在另外一个条目中说。例如国际法主体,现在写得很短小,我觉得完全可以在国际法中用几句话就把国际法主体的内容完全涵盖。像这样的条目,还有一些。我觉得这样的条目,完全应该合并,直到有人写了比较长的条目为止--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11 2006年5月15日 (UTC)
- (+)支持。理應如此。不過合併前仍應評估①被合併之條目是否有擴充空間→②是否有人有擴充意願→③是否已給予了適當的擴充機會與時間等三要件之後再合併。--百楽兎 02:35 2006年5月15日 (UTC)
- 参见Wikipedia:合并和移动页面。--Wikijoiner 04:52 2006年5月15日 (UTC)
- 國際法主體可以寫好大一篇喔。裡面涉及歷史的演變、不同學說的爭議。可以比國際法多很多喔!--Theodoranian|虎兒 =^-^= 05:52 2006年5月15日 (UTC)
- (+)支持。a mergist Gakmo (Talk) 06:39 2006年5月15日 (UTC)
- (!)意見,我認為百楽兎的要求評估的三點意見應予重視,有些情況下,太注重條目的充實而進行合併,對有發展空間的獨立條目反而會失去或推遲成長的機會,不少人會為有重要性的小作品進行擴充,但對條目下的章節往往並沒有擴充的意識。有些時候,雖然只有幾句話的條目,如果它與另一條目的關係相對獨立,判研是否是同一主題並合併也應慎重。對於閱讀的便利考量,可以通過包含方式得以體現和解決。—自由主義者 ☎ 2006年05月15日07:20 (UTC+8 15:20)
- (!)意見,如果内容非常少,当然可以合并,否则应该保留,但要加上链接。另外提一点建议,如果有不同内容应该合并,但不要轻易加上删除模板,每个人不管贡献大小都是做出了努力,大家可以补充完善,只要不是侵权、恶搞或非常短小,最好不要轻易删除,删除最容易伤害编辑者的参与感。--方洪渐 10:27 2006年5月15日 (UTC)